[考题] 刑法上的窃盗和侵占

楼主: culminate (吓死人的丑女)   2015-09-04 22:34:45
甲乙为同班同学,彼此不合,某日乙至甲家中讨论报告事宜,乙趁甲不注意时拿走其钥匙
,以恶整甲,之后经甲发觉,怀疑钥匙为乙所偷,便着急联络乙,而乙却避不见面,试问
乙是否成立窃盗罪,又若乙是误拿甲之钥匙,无归还之意,是否成立侵占罪?
窃盗罪成立要件以行为人有不法所有意图为必要,主观上,乙是利用把甲之钥匙拿走的手
段以遂其恶整甲的目的,这样构成要件还能该当吗?还是说,只要是破坏他人持有建立自
己持有即已足?
侵占罪实务见解认为自己持有他人之物必须是双方有契约关系,而依题示,乙并不是因为
法律上的原因而持有甲之钥匙,所以乙不成立侵占?
结论乙无罪
我归纳出来是这样,但感觉怪怪的,请问有人有想法吗?
作者: AhJizz (阿基师)   2015-09-04 22:46:00
强制罪
作者: sorrows (苗栗小五郎)   2015-09-04 23:31:00
1.有所有意图是窃盗 ,无所有意图是毁损(如:偷来丢掉)2.侵占脱离持有物罪
作者: mrfreud (冰点后就是终点。)   2015-09-05 02:04:00
依你题示就是窃盗了 恶整是"动机" 不妨碍所有意图的成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