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小弟跑去考了录事
但是发现公民第九题...
不知道是不是我理解力有问题...总感觉怪怪的(不要笑我Q_Q)
9.在民主政府体制中,代表立法权的国会与代表行政权的内阁,两者
相互制衡监督,于是部分政府体制中设计有“解散国会”的机制,但
这样的机制各国不尽相同。
下列针对各国解散国会的相关叙述,何者正确?
(A)英国:首相可于国会否决其重大政策时,呈请国家元首解散国会
我的理解:
“英国国会”一词 包含上议院及下议院 首相可以请求的仅限为“下议院”
(B)法国:总统须于国会通过内阁的不信任案后,经总理提请才得解散国会
我的理解:
半总统制下的法国宪法给予法国总统有相当大的权力,总统于"咨询总理及国会两院议长"
后,得宣告解散国民议会,进行国会改选。
(C)我国:总统可以直接解散国会
我的理解:须要立院通过倒阁案,经行政院长提请,总统才得咨询国会议长
决定是否解散国会
(D)美国:总统可以直接解散国会
我的理解:总统无权解散国会
...到底要选哪个阿...感觉都不大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