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做法大的题库,真的做到快咬舌自尽了,一堆题目跟选项都超文言、不加标点符号
、又一直重复同样字句,唯恐别人看得懂似的....
代位继承出现了几次?
http://i.imgur.com/EH1ipKG.jpg
D选项.....标点符号很贵重吗....
http://i.imgur.com/pOoqRPU.jpg
常常连题目都看不懂....
以上.....小妹还是菜鸟考生....不知道怎样解决,前辈们有好建议吗.....谢谢~~
作者:
lovedls (伪天龙人)
2015-07-20 08:16:00眼花了,遗产分割看成继承开始@@
作者:
ghoul125 (午夜小肚肚)
2015-07-20 06:58:00嗯……法律不都是这样吗,习惯就好
作者: cok78828 (KATe) 2015-07-20 04:38:00
代位继承人写成a.b 就看的出差别了时效中断要搞懂跟请求权、消灭时效的关系
作者:
jaykle (冥冥之中自有神助)
2015-07-20 01:56:00这就是法律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5-07-20 00:34:00以法律人来看,这样写法很正常
作者: ichirogod 2015-07-20 00:23:00
我觉得题目没什么问题欸 纯考法条而已
应该说用字不太好 题目已经讲代位继承了,后面用代位人应该不会误会吧
作者: ichirogod 2015-07-20 00:22:00
1.找个带子来看2.多翻法典 给板大的建议
作者: ichirogod 2015-07-20 00:21:00
答案b没错啊 继承开始前死亡或丧失继承权
作者:
Rayless (明心见性)
2015-07-19 23:11:00代位继承之绕口令
作者:
Flodder (好帅)
2015-07-19 23:19:00蛮好奇D还能怎么标的?连这个都要抱怨
作者: sue790804 (苏苏基) 2015-07-19 23:38:00
纯考法条
作者:
lovedls (伪天龙人)
2015-07-19 23:44:00你的第一题167那题答案是d吧法律用语就是那么绕口加文言,其实也只能算半文言而已啦。没别的办法,适应它,看久了就习惯。我大学班上一个国中就去美国大学才回来念法律的,也就这样适应过来了。
熟能生巧.....嗯嗯,我明白了,谢谢前辈们的建议~^^~
作者:
wugilin (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满愿)
2015-07-20 11:08:00最讨厌骗人是小妹来吸引众人回答的甲甲了~XD
作者:
Hsin351 (Karen)
2015-07-20 11:42:00真的!真的!所以都听完老师举例再回去看法条,会好懂很多
法律就是要讲究明确啊,不然写ABC也可以,不过要先定义什么是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