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普考税法第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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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4月台北中古车公司以10万元,另税额5千元,
向一般营业人台东公司购买中古汽车一辆,
6月以9万元,另税额4千5百元出售,
台北中古车公司应于申报那个月营业税时扣抵中古车进项税额?
金额多少?
A)4月5,000元 B) 4月4,500元 C)6月5,000元 D)6月4,500
考选部答案是A
依据营业税法15-1
第 15-1 条营业人销售其向非依本节规定计算税额者购买之旧乘人小汽车及机车,
得以该购入成本,按第十条规定之征收率计算进项税额;
前项进项税额,营业人应于申报该辆旧乘人小汽车及机车销售额之当期,
申报扣抵该辆旧乘人小汽车及机车之销项税额。
但进项税额超过销项税额 部分不得扣抵。
这样不是应该是D吗!?
还是我法条哪里理解错误了?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