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这是个老旧的问题..
请问二手“正版函授”课程与教材在露天刊登贩售, 这样有违反该补习班的著作权吗?
补习班对于是否能转售之问题,回答是:“可以私下转售,但不得公开贩售”,..
但其购买函授教材注意事项只写到:“学员请遵守著作权之规定,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得重
制教材与课程内容,亦不得贩售重制之光盘与教材”。
那请问公开贩售的意思是什么?
请问那刊登于露天是否就等于违法呢?
那为何还有人于y拍露天刊登贩售二手正版函授呢?
请版友们解惑..谢谢。
作者: baddy (chasing daylight) 2015-07-16 15:46:00
著作权法第59条之1在中华民国管辖区域内取得著作原件或其合法重制物所有权之人,得以移转所有权之方式散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