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新旧民法为何要一起看?

楼主: clairekeiko (clairekeiko)   2015-06-30 19:52:51
※ 引述《jorry11111 (Edouward)》之铭言:
: 程怡老师的法大,为何在编排上新旧法都会列出?反正旧法已修改废止,也不会再考了,
: 那有何必多此一举?
民法应该没有所谓的"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吧
像是982
你总不能否定修法前的法律效力无效吧?
如果是"修改废止"就没有用的话
那民国96年5月23日所修正的条文 也就是于97年5月23日前
只有公开仪式及两人以上之证人都可以再与其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囉?
下面是今年铁路特考员级的法学绪论考题
16 高先生于民国 92 年与陈小姐结婚宴客,但婚后从未至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民
国 98 年另与蔡小姐相恋 并办理结婚登记,则高蔡二人婚姻效力如何?
(A)无效,后婚姻违反重婚禁止规定
(B)无效,后婚姻未具公开结婚仪式
(C)有效,民国 97 年中起结婚改采登记主义
(C)有效,前婚姻因未办户籍登记而无效
答案是(A)
小弟才学疏浅 目前有印象仍有效的旧法 仅只这条
但就如推文中大大说的对
修改法条 废止法条 仍然可以出题目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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