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usbttd (usbttd)
2015-06-28 12:59:08民法第625条第1项,运送人于收受运送物后,因托运人之请求,应填发提单。
→此时提单是在谁的手上?
查教育部国语字典,填发的意思是“文件的填写与发送”,法条没说要发给谁…
又张台大的债编II的参考书,写到“在运送人已填发提单之情形下,若无占有提单
原则上不得获得运送物之交付,受让提单时,就运送物所有权之移转而言,与运
送物之交付有同同样效力(民§629参照)
→此时运送人填发提单后,为运送人占有提单?
民法第630条规定,受货人请求交付运送物时,应将提单交还。
→此时提单又变成在受货人手上
请问提单是有几张?一下在提单持有人、一下在运送人手上 = ="
谢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