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应考资格、各种国考疑难杂症等,以有正确作法、答案者为主
(不包括书里的疑问)。若问题如人生规划、读书计画等,无一
定作法、答案者,请用闲聊选项。
第一次发文~排版不佳请见谅
关于今年行政法第8题
下列何者非公法人?
(A)中华民国行政院 (B)嘉南农田水利会(C)台中市(D)中正文化中心
答案给A没问题 想请问D中正文化中心不是已经不算了吗?
中正文化中心已经改名为国家表演艺术中心了吧
这种D选项不就也是答案了?
作者:
bigabby (Joyce)
2015-06-16 11:04:00行政法人,没什么问题啊
作者:
caesers (把握思 对不起呀 )
2015-06-16 11:05:00你可以申请释疑看看
百分之百的A啊… 只要是院百分之百就是行政机关自然不可能是公法人
只是改名,性质还是行政法人(公法人类型之一)。国家表演艺术中心设置条例第二条:“本中心为行政法人”
作者: rockyais (小硕) 2015-06-16 11:21:00
借文问同科第44题一般给付选项有人想提释疑吗
作者: key007 (陈姓少年) 2015-06-16 11:23:00
44题 驳回的性质是行政处分,一般给付诉讼不能针对行政处分的吧
作者: attlct (attlct) 2015-06-16 11:27:00
老师说:选项中若有疑虑的,就要选更错或更对的答案。
一定要选最对的行政机关是公法人的手脚,这样想就有答案了
可以提一般给付诉讼的原因:1.直接基于法律规定(例如行政程序法第120条第3项 2.基于行政契约的给付义务3.基于事实行为而发生
若是人民先依法规向行政机关申请给付(行政处分)而被驳回必须要提出课与义务诉讼
作者: ik201314 (昊昊) 2015-06-16 11:37:00
44题申请给付遭驳回算VA 所以必须提课予义务之诉 小的手贱最后一刻把答案改成撤销之诉...
简单说,就是人民请求法院课与行政机关做成健保给付的义务
作者:
keen92 2015-06-16 11:41:00提前课与义务诉讼之前不是要先提起课与义务诉愿? 题目没写出来
撤销诉讼= 人民不要一个坏的行政处分,机关却给你。课予义务诉讼=人民想要一个好的VA,机关却不给。
题目已经明确讲应依“行政诉讼法”提起何类型之诉讼,如果今天题目是讲应依“行政救济(争讼)程序”提出何类型之诉讼,这样题目才会有语病的疑义。
作者: sapia925 2015-06-16 15:42:00
白话一点就是,行政机关义(业)务上要做的没做=课予义务不是行政机关义务要做的妳请求它做= 一般给付
楼上大大的理解有误。像在行政契约关系中,行政机关亦有给付义务,若行政机关不履行义务,人民仍是要提一般给付诉讼为之。课与义务诉讼最大的特性就是,人民有先请求行政机关作成行政处分的行为,而行政机关积极拒绝或消极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