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ris1174 (罐头)》之铭言:
: [考题] 国考历届考题与考题观念讨论(书里看到的选这个)请附上想法、出处
: 债权人甲以债务人乙积欠消费借贷借款50万
: 乃以乙为被告,向A法院起诉请求乙清偿借款50万
: 乙之保证人丙与诉讼审理中代乙清偿50万
: 嗣后丙向乙起诉请求偿还50万
: 试问前后诉应如何处理?
: 这题可不可以用民诉254解啊?(因为民法749规定清偿后债权移由保证人承受)
: 这是否构成民诉254的诉讼标的移转?
: 因为解题书的答案是写前诉无理由,后诉不违反民诉253
原文的推文我看过了
大家都说因为诉讼标的不同所以不能用254
可是举个例子好了
甲主张乙无权占有,以民法767主张乙应返还物品给甲
可是甲在诉讼系属中将物品让与丙
此时就有民诉254的适用(应该没错吧)
可是这个情形部也涉及两个诉讼标的?(甲对丙的767还有乙对丙的767)
既然如此,物权的移转可以这样用,那民法749法定的债权移转
为何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