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一下
X1-X5对Z有债权
Z对Y有债权
X1-X5代位Z提起诉讼 X1-X5当事人适格OK
但是Z若参加诉讼 为什么书上写在X1-X5提起之代位诉讼中并无当事人适格?
代位诉讼声明为Y应给付Z 由X1-X5代为受领 被告应该是Y吧?
当事人适格:指当事人就具体特定之权利义务关系为诉讼标的进行诉讼
得以自己名义为原告或被告 请求法院判决资格
题目还有一个是问法院发现还有债权人X6
X6如果参加诉讼 因为也是Z之债权人 具当事人适格
X6和Z应该都可以是原告或被告吧?
这样说来应该都是当事人适格?
请问在代位诉讼中当事人适格要件到底为何啊...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