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就业”是拼一年50个的司法官,那推论的还不错
但最大盲点是,每年有几千个人从法学院毕业
司法官是梦,司法官是想
但不是一份真实的工作
大部分法律系毕业,还是从事司法官以外的法律工作
律师、公务员、法务等等,这些才是“就业”
至少我是这么看...
另外,学历不在于镶金的表框,或毕业的学校名称
重点还是在于学到多少
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 vs. 高中毕业考上书记官
如果台大毕业在司法官考试输给了书记官,那也许是书念得没有别人认真
而且这种人只能说是练武奇才,媒体最爱,但是少数中的少数
不应该影响选择是否念大学或研究所
至于研究所,老实说一边工作一边念的也不少,看看届时如何认定工作经历
辅系要看学的精不精,老实说市场上更有一种不只要看律师执照
更要是法律系毕业的氛围,除非真的是把法律念得很通
不然几个学分,要毕业就在在圈子内打滚有点难,尤其是20学分的(辅系可还好)
其实司法官的工作很难,是神,断人的一切,可能也误人一生
三年的工作经历不难,是一种历练,相信大学四年薰陶
加上三年历练能够成熟,磨掉很傲气,在实务上能更稳健
※ 引述《monkeysong ()》之铭言:
: 管见的想法是,现在要取得律师应试资格,依据【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律师考试规则】可知,有三种人可以参加律师高考,即法律相关科系毕业、非法律相关科系毕业但修毕二十学分以及通过公务人员考试且服务满一定年资,这三种人之中,前二种系学历之资格应考,最后一种则非学历资格应考。
: 就非学历资格应考的种类而言,又分为通过高考与普考或与之相当之司法特考者,前者仅需要及格即可,后者则需服务满四年。前者仅需及格,又取得高考等级应试资格者,最快之方法乃系普考等级工作满三年;而后者之应考资格,又仅以高中毕业为应考先决条件。
: 【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官考试规则修正草案】第14条之说明谓:“工作经验之年限起点认定,包含领有律师证书前或后之工作经验”,换言之,自高中毕业起考取普考等级的考试,及格满四年,即可同时取得律师与司法官之应试资格,或及格满三年后,考取高考等级的考试,亦可同时取得律师与司法官之应试资格。相较于学生身分的考生们,这些人多了工作经验,也因此多了应试司法官考试的资格。
: 这样的推论似乎过于理想化,至少我自己或身边的人,都没有听过有人可以高中职毕业就应藉考取普考等级的国家考试,但不代表以后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人;退步言之,倘若大一或大二即考取普考等级的考试,也比大学四年毕业后再出去工作三年硬是早了两到三年。
: 管见以为,此草案若通过,考试能力与工作经验已完全凌驾于学历,因此本科大学毕业生为了取得考试资格,选择直接进修研究所的意愿应该会下降不少,接下来就是选择就读法律相关科系的高中生,有鉴于法律相关科系毕业后就业已完全国考化与执照化(大量开放的结果,导致公司法务征才也多要求律师执照),倒不如选择辅系,就业风险较小。
: 管见学识经历浅薄,如有理解错误,还望各位温拿大大不吝鞭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