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qsaxz (阿呆)
2015-01-19 18:01:28我想问宪修ꜵ II
并为院长、副院长之大法官,不受任期的保障
系指假设院长因故下台时
同时也免除大法官之职位
还是变成大法官?
我认为应该是正、副院长的职位不受保障
如院长辞职时
应回归到大法官
然后总统再重新提名
作者:
roshe8780 (roshe8780)
2015-01-19 18:12:00司法院院院长及副院长也可以不是大法官啊,只要总统提名,立院通过即可,但若有大法官职位,是保障终生任职的
楼主:
wqsaxz (阿呆)
2015-01-19 18:38:00宪修5 I不是说大法官15人其中一人为院长一人为副院长所以不是一定要是大法官才能当任正副院长吗?
r大完全错误...院长副院长一定是大法官而且大法官哪有终身职....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5-01-19 19:09:00二楼,请看看宪法增修第5条第1项。
作者:
fdd545 (肥嘟嘟)
2015-01-19 19:13:00之前好像当过一次大法官就有终身职优遇跟法官一样 后来修掉的样子
作者:
bofay (啵啵啵)
2015-01-19 20:20:00是本身是法官 法官终身职吧 任大法官不影响
作者:
j900414 (去去武器走)
2015-01-20 22:01:00院长副院长要是大法官。由法官转任大法官才享有宪法对法官的身份保障不过大法官任期满了之后视同停止办案司法官,还是有一些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