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题] 营利事业,最低税负计算

楼主: xxxpeter2000 (xxxpeter2000)   2014-12-04 19:57:40
[考题] 国考历届考题与考题观念讨论(书里看到的选这个)请附上想法、出处
102 地特 5等 税务法规
甲公司民国 102 年课税所得为 200 万元,其中有土地交易所得 20 万元,
出售上市上柜证券交易所得 450 万 元,试问甲公司 102 年应补基本税
额与一般所得税额之差额为若干元?
A38 万元
B40.4 万元
C20 万元
D16 万元
答案是 A
我的想法
应纳税额为200万*17% = 34万
请问土地所得是要怎么处理?
证券所得适用半数计入基本所得额吗?
基本所得额=课税所得额+〔证券(期货)交易之所得额-经稽征机关核定
之前 5 年证券(期货)交易损失〕+第 2 款至第 8 款免税所得+(国际金融(
证券)业务分行(分公司)之所得额-经稽征机关核定之前 5 年国际金融(证
券)业务分行(分公司)损失)+(其他经财政部公告之减免所得税及不计入
所得课税之所得额-其他经财政部公告之减免所得税及不计入所得课
税之所得额发生之前 5 年损失)
营利事业于102年度以后出售其持有满3年以上属所得税法第4条之
1规定之股票者,于计算其当年度证券交易所得时,减除其当年度出
售该持有满3年以上股票之交易损失,余额为正数者,以余额半数计
入当年度证券交易所得。
这样基本税额=(200+20+450/2-50)*12% ?
作者: chechi8126 (除虫者)   2014-12-05 00:47:00
基本税额=(200+450-50)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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