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5-215-415 vs p5-214-418
1.甲乙为夫妻,生子丙;丙娶丁为妻,生子戊。甲因车祸死亡,丙因伤心过度亦随后死亡
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D)甲之遗产,由乙丙继承,丙继承甲遗产之应继分,再由丁戊继承
2.甲乙为夫妻,生子丙、丁;丙与戊结婚,生子己。设若甲死亡,丙依法抛弃继承。有关
甲 遗产之分配,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D)丙抛弃继承,丙之应继分归属于乙及丁
第1.题 丙的子和妻"可以"继承(因甲只是死亡并没有抛弃继承)
第2.题 丙的子和妻"不可以"继承(甲因为抛弃继承 )
Q1:我上述的1.和2.的辨别解说对吗??
P5-215-416
甲乙为夫妻,二人采法定财产制,离婚时,甲婚前财产新台币 100 万元,婚后财产新台
币 100 万元,婚后债务新台币 50 万元;乙无婚前财产,婚后财产新台币 100 万元:其
中包含车祸受赔偿之精神慰抚金新台币 10万元及受赠与之新台币 10 万元。有关剩余财
产分配请求权,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C) 甲可向乙请求新台币 15 万元
甲婚后财产100万-负债50万,甲剩余财产50万
乙婚后财产100-无偿取得10万-慰问金10万,乙剩余财产80万
剩余财产之差额(80-50)平均分配(/2),即(80-50)/2=15万
故乙要再扣除15万分给甲,或答案(C) 甲可向乙请求新台币 15 万元
Q2:精神慰抚金新台币 10万元及受赠与之新台币 10 万元 婚后的获得的钱吗
这不是该用+的 为啥要扣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