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00年税务特考四等税务法规第二题

楼主: sgash (米奇)   2014-11-02 22:16:14
2. 丙出资300万元,以未成年子女丁名义购置公告现值90万元之土地一笔,
并支付移转该笔土地之土地增值税20万元,假设丙当年度无其他赠与,
则丙应申报赠与总额:
(A)320万元 (B)100万元 (C)110万 (D)不须申报赠与税
本题标准答案为(C)
我的疑问在于110万并没有超过免税额
为何需要申报而不直接选(D)?
作者: shiung807 (闇之福音)   2014-11-02 22:32:00
因为是不动产...没有申报->拿不到免税证明->不能移转登记->赠与无效所以还是需要申报赠与110万
作者: candy1011 (Kelly)   2014-11-03 09:24:00
若赠与财产为不动产者,其不动产且赠与人所支付之土增税应属赠与
作者: wewe592 (杨花花)   2014-11-03 09:48:00
它问赠与总额申报那个是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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