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nges (Ganges)》之铭言:
: 今天上层级化法律保留
: 讲到绝对法律保留时,提到释字535
: 说行政机关限制人民权利时,除了组织法外,尚要有行为法作依据
: 想请问的是,这个原则是绝对法律保留跟相对保留都适用吗?
: 因为相对法律保留也有涉及限制人民权利
: 只是不像绝对法律保留涉及的比较重大
: 所以
: 绝对法律保留事项→要有法律作依据
: 相对法律保留事项→要有法律或法律授权之法规作依据
: 上述两种法律保留的“法律”都要有行为法为依据吗?
: 不知道自己想的对不对
: 感谢回答~~
一、层级化保留体系
意指针对人民权利义务限制的程度不同,
而在法律保留有不同程度的要求。
(一)应以宪法规定者,不得以法律或法规命令定之;
(二)属于绝对法律保留的事项,应以制定法律之方式为之,
例如剥夺人民生命,限制人民身体自由者(罪刑法定主义);
(三)相对法律保留,则指某些事项,除了以法律规范之外,
亦可由法律授权行政机关订定法规命令规范之。
二、组织法与行为法的区别
(这段我比较不确定,但仍抛砖引玉,希望大家不吝指正)
原PO所提及的释字535,行政机关限制人民权利,须有组织法
及行为法的依据。
其中组织法仅规范该组织的组成、权限....等事项,
其性质并不涉及人民权利义务
机关如仅依组织法行使公权力,属于依职权为之,并无所谓的法律保留;
故须有行为法之规范,方符合法律保留原则。
行政法新手上路,请各位多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