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nowknife (For The Horde)
2014-10-14 01:21:44想问的是修正式的双阶理论
看书上是写
在前阶段(甄审部分)
少数说-仅具有私法契约中"预约"的性质
陈爱娥老师认为 并非行政处分 盖不符合行政程序法第92条第一项规定
甄审决定不过是行政机关与人民订定契约整体行为中的一个阶段
属于私法契约上的"预约"而已 非"行政处分"
之前听老师讲课
都只听到
修正式双阶:前阶段-公法 后阶段-公法
传统式双阶:前阶段-公法 后阶段-私法
这样的差别
所以这个少数说的教授是认为
前阶段-私法 后阶段-私法
这样的主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