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水上警察特考 12月6日重考

楼主: gold5566 (金色五六)   2014-09-26 14:21:20
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水上警察特考 12月6日重考
(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25日电)考试院院会今天讨论通过,民国103年公务人员特种考
试警察人员考试三等考试水上警察人员类科,确定将于12月6日重考。
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日前侦结103年警察人员特考三等考试水上警察类别疑似发生试题外
泄,以妨害秘密罪嫌起诉陈姓及吴姓2名命题委员,考选部也宣布在本案判决确定前,将
停聘2名命题委员,并暂缓放榜。
考试院院会日前通过决议,这项考试成绩无效,择期重新举行考试。
考试院上午召开院会,考选部以临时动议方式,提出103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考
试三等考试水上警察人员类科,确定将于12月6、7、8日重考。
考选部指出,这项考试试题外泄案,依起诉书内容,这2名命题委员涉及泄题的科目,包
括水上警察情境实务、海巡法规、水上警察学、国际海洋法及海上犯罪侦查法学等5科,
导致这项依据“公务人员考试法”举行的国家考试,产生不正确的严重结果。
根据考选部规划,重新考试包括国文、中华民国宪法与水上警察专业英文2科普通考试,
以及5科专业科目,所有科目全部重考。
而可以参与重考的应考人,以6月时全程到考的52人为限,当时报考却没到考者,不得参
加重考。不过,所有的考生不需要再报名与缴交报名费,考选部将主动通知并寄发准考证

3.新闻连结: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409250111-1.aspx
4.备注:
是因为不能用第一次的舞弊撤销结果来取消第二次的榜示结果吗
不然考选部在急什么
还说没护航 呵呵
作者: gn7722 (脚很痛)   2014-09-26 16:09:00
你在说什么?
作者: MJdavid (我刚出社会)   2014-09-26 20:17:00
问一下 水警没有分流吗?另外 备注是在说什么?不懂
楼主: gold5566 (金色五六)   2014-09-26 21:08:00
考选部新闻稿 若法院判决应考人有违反公务人员考试法第22条 将取消录取资格 但照考选部说法 只能取消第一次的第二次的重考相对第一次是无舞弊 所以第二次的考试若警大应考生上榜了 但法院判决改警大应考生第一次有舞舞弊 是无法取消第二次的录取结果 因为第二次该警大应考生并无舞弊行为 怎么能取消改警大应考生的录取资格呢
作者: gn7722 (脚很痛)   2014-09-27 09:18:00
讲一大堆,也不知你要说啥既然已不放榜,哪来撤销的问题,根本没人上榜
楼主: gold5566 (金色五六)   2014-09-27 15:51:00
第一次舞弊>法院判决有舞弊>取消第一次资格TO gn7722 重点在第一次无榜单 而第二次考试是公平的第一次被判决舞弊后 但在判决前参加公平的考试就算因为第一次考试被法院判决舞弊 也无法改变第一次上榜的事实 可能我口才不好让你误会 这样解释有让您了解吗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