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题] 103调特三等法英第16题

楼主: Searle ( )   2014-09-23 10:15:14
科目:综合法政知识与英文(包括中华民国宪法、法学绪论、两岸关系、英
文)
题型:测验 题号:16 标准答案为:D
疑义要点及理由: 16.下列关于未遂犯法律效果的叙述,何者错误?
(A)普通未遂(障碍未遂)之处罚,得按正犯之刑减轻之 (B)不能未遂,不罚
(C)迷信犯之行为,不罚 (D)中止未遂,得减轻或免除其刑 答案(A)和(D)应
该都有错误,理由如下: (A)的部分: 刑法第 25 条之规定: 已着手于犯
罪行为之实行而不遂者,为未遂犯。 未遂犯之处罚,以有特别规定者为
限,并得按既遂犯之刑减轻之。 依照题目所示,普通未遂犯之处罚,依上
开法条规定,应该是按“既遂犯”之刑减轻之而非“正犯”,按照正犯减轻
的应为“帮助犯”。 考选部的答案是(D),综上理由,(A)应该也是正确答
案。
建议处理方式: 本题答案更正为:■ A □ B □ C ■ D □ 本
题无正确答案,一律给分 。
试题疑义处理结果: 答A或D或AD者均给分。
※ 引述《hddream (Fledgling)》之铭言:
: 16.下列关于未遂犯法律效果的叙述,何者错误?
: (A)普通未遂(障碍未遂)之处罚,得按正犯之刑减轻之
: (B)不能未遂,不罚
: (C)迷信犯之行为,不罚
: (D)中止未遂,得减轻或免除其刑
: 因为我手中没有补习班答案,但这题从昨天就困扰我到现在
: 就(A)而言,法条是写得按“既遂犯”之刑减轻之
: 就(D)而言,我的认知是中止犯是“应”减轻或免除其刑,而非“得”减轻或免除其刑
: 我考虑好久,结果这题我选(D)
: 可以请教哪位大大可以突破我的盲点吗??
: 感谢!
: X的,国文选择题跟天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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