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卡关了
诉愿法第9条
地方自治团体依法办理上级政府或"其"所属机关委办事项,所为之行政处分为受委办机关
之行政处分,诉愿之管辖为受委办机关之直接上级机关
Q1
这个"其"指的是地方自治团体吧?
所以地方自治团体所属机关的
字面上意思:地治团体(上)→所属机关(下)
还是
较合理解释:所属机关(上)→地治团体(下)
Q2
为什么诉愿法第9条前面写上级政府后面却是上级机关?
虽然好像可以解释为同一个东西,这样会太钻牛角尖吗
Q3
台北市教育局
是台北市政府的附属机关(教育部请北市府办教育事务则为委办)?
还是教育部的地方分支机关(教育部请北市教育局办教育事务则为委任)?
感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