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诉愿法第97条的文字看不懂

楼主: danceking01 (青春舞王)   2014-08-18 20:08:08
各位大大
我最近读到诉愿法第97条:
于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诉愿人、参加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得对于确定诉愿决定,向原
诉愿决定机关申请再审。但诉愿人、参加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已依行政诉讼主张其事由或
知其事由而不为主张者,不在此限:
我想请问一下其中的文字叙述:“主张其事由或知其事由而不为主张者,不在此限”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问题] 应考资格、各种国考疑难杂症等,以有正确作法、答案者为主
(不包括书里的疑问)。若问题如人生规划、读书计画等,无一
定作法、答案者,请用闲聊选项。
作者: amigo0721 (可以1天无政府不能没超商)   2014-08-18 20:28:00
再审事由 当事人等已经在诉讼中提出再审事由或知道有再审事由而不在诉讼中提出 就不能用这个事由提再审
作者: sssn1 (洛克)   2014-08-18 20:42:00
禁止当事人扣住王牌不打来变相操纵诉讼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