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关于法科引用判决或释字写法

楼主: bukkake0103 (颜舍小品)   2014-08-04 03:54:37
老实说我觉得不用太在意这个耶...
光是自己的意见要写"管见"、"本文"还是"学生以为",我就听过好几个个教授各有主张
有的觉得"管见"是自谦词,考生写管见太自以为是
有的觉得你都来考国家考试了还把自己当学生太妄自菲薄
也有的觉得你又不是写文章投稿写什么"本文"?
拿违宪审查来说好了
有教授觉得"系争规定违宪"是不精确的写法
应该要写"违反宪法第xx条保障xx权之意旨"
但也不是每个教授都这样讲,所以到底该怎么写?
又如果碰到像朱杯这种字字计较,引法条还坚持要引内容的
最好是考卷写得完
个人认为重点是关键字(字号、内容的关键句、判断标准之类)
有丢出来而且放在对的地方吧
与其花脑容量跟写字的时间去计较释字要怎么引,不如拿去多读一点实务见解
我看过不少上榜强者(司法官、律师20名以内、台大法研、高考法制...等上榜者)
他们写的拟答,很多也就"释字xxx号意旨参照" 连"第"都省了
人家也没有因为这样落榜啊
不要太拘泥于句读问题吧,书都唸不完了,不要再给自己找烦恼了啦
作者: defenders (right)   2014-08-04 07:30:00
嗯~有道理,不过有时间还是可"顺道"注意一下,只是不拘泥
作者: guitarvolley (笑点低)   2014-08-04 07:30:00
同意这篇
作者: edison1003 (魯國小律師)   2014-08-04 09:30:00
这篇正解 不然就司律的考试而言 题目可能会写不完
作者: sisistar   2014-08-04 10:50:00
推律师20名>//<
作者: ppingin (唉)   2014-08-04 15:36:00
判决引法等以后写书状再注意,考试以最省效率写完你要答案为主要,简写也没差。
作者: TryKoan ((别真的出来阿))   2014-08-04 23:00:00
很怕因为依些无关要紧的事被莫名奇妙扣分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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