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下列何项行政处分,得于诉愿程序终结前补正
A:指定古蹟未依法提请文化资产委员会审议
B:违规事实与处分书记载时点不同
C:罚缓处分引用法条错误
D:课税处分未经合法送达
答案是A
其实这题我没写错
但根据行政程序法114中所指定的可补正事项是属于"程序上"
但 "实体上"不行 各BC已经确定错误
问题点:
我想问 "D"未经合法送达 是属于无效还是算瑕疵呢?
我本来以为是无效 但行程法111里没写到这款 所以算是实体上的瑕疵吗?
Q2.下列何者非行政处分
A:对于行政机关与人民间互有"公法"上债务,所为之抵销
BCD没疑问不打了
问题点
关于A的公法上的债务 公法上的债务也不算行政处分吗?
Q3.环评审查机关对于重大开发案件所为[有条件的通过],观其所谓[条件]
之内容则是举列各项开发单位须于开发区域内周边植树,须把绿带加宽
或加长污水流管的长度.....等要求,其性质应该是属于下列何者附款
A:期限 B:条件 C:负担 D:废止权的保留
答案是C
想问一下B的条件不算吗? 感觉B也对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