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8xji6 (c8)
2014-07-06 01:05:50请问
行政事实行为有无可能为私经济行为,
又是否不适用法律保留原则?
感谢!
行政处分确定后的执行行为也是事实行为的一种,此时应有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个人浅见。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4-07-06 02:08:001.不可能 2.不适用
楼主:
c8xji6 (c8)
2014-07-06 05:50:00可否请问依据为何?哪里可找到?谢谢
作者:
motoy (moto)
2014-07-06 06:10:00事实行为包括强制措施 这时候应该也要法律保留吧
作者:
Hirano (平野)
2014-07-06 08:02:00适用吧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4-07-06 12:10:00这可以用推论推出来,事实行为并不影响人民的权利义务,依法律保留的理论如果影响到人民权利义务都必须要有法律保留适用因此可以推论有法律保留适用的行政行为就不会是事实行为
事实行为不会影响人民的权利义务?!那机关警示呢?!发布什么东西最好不要吃、什么品牌可能有问题不要用、不会影响别人的权利义务?!U大的推论可能有待商榷吧。
ㄜ..楼上可能要去区分一下"事实上结果"跟"法律上效果"..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4-07-06 14:30:00机关示警只是行政指导,通说是不影响人民权利义务,少数说则认为如果行政指导具有诱导性,仍具备法效性,例如80年机关示警只是行政指导,通说是不影响人民权利义务,少数说则认为如果行政指导具有诱导性,仍具备法效性,例如80年代省政府以政策鼓励农民饲养珍贵动物,但是不久动保法立法后珍贵动物变成保育类动物,致使响应政策的农民立刻触犯动保法,因此不得不野放饲养动物,因此造成损失。依照通说行政指导不具备法效性,不是行政处分,少数说则认为该行政指导已经具备诱导性,应为行政处分机关示警有无法效性可以写好几篇论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