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实务,看似复杂却有条理。
考选部土地登记实务命题大纲:
土地登记规则、土地登记之申办与作业程序
地籍测量实施规则中第三编土地复丈
地籍测量实施规则中第四编建筑改良物测量
土地测量之申办与作业程序
土地登记"规则",顾名思义答案是有规则的,以条列式居多,
只要善用口诀就可以轻松准备。
一开始念土地登记实务的时候觉得章节很多念不完,各章节都有不同。
但把所有章节念通了之后,你可以归纳出,
该科都是以土地登记规则第34条为主要架构,套入各种登记稍微的差异。
土地登记规则第34条
申请登记,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应提出下列文件:
1. 登记申请书
2. 登记原因证明文件
3. 已登记者,其所有权状或他项权利证明书
4. 申请人身分証明
5. 其他由中央地政机关规定应提出之証明文件
每个章节都是套用这个架构,最常不同的就在登记原因証明文件,
以及第五项其他証明文件,把整本课文念过一两遍之后,
回头整理每一种登记的1~5项,把所有登记种类,用条列式或表格互相比较,
你会发现土地登记规则是有特定逻辑的,只要去背差异的地方,准备起来轻松许多。
考题常考的登记要件与登记原因証明文件有:
建物所有权第一次登记、继承登记、预告登记。
曾统计所有地政士考试(包含检覆考),考登记要件跟文件的次数如下:
继承登记(7次)、预告登记(4次)、建物所有权第一次登记(2次)、
书状补给登记(2次)、涂销登记(2次)、所有权移转登记(1次)、
他项权利登记(1次)
92~103年的地政士考题统计如下表。
http://brokerclassroom.blogspot.tw/2014/07/blog-post.html
土地复丈与建物测量绝对是重点中的重点,次要就是第一章绪论的登记程序、
建物所有权第一次登记、所有权移转登记、他项权利登记。
土地登记实务在答题上常会需要有解释名词,得分才会高,
因此每一种权利的解释名词,登记的解释名词都要背起来。
举例:
所有权:所有人在法令限制范围内,得自由使用、收益、处分其土地权利,
并排除他人干涉之权利。
永佃权:支付佃租,永久在他人土地上为耕作或畜牧之权。
继承登记:已登记之土地或建物,因登记名义人死亡,由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所为之登记
答题时有解释名词架构较完整,举例:建物所有权第一次登记的必要条件为何?
若直接写下列的答案,会显得内容太少,阅卷老师不可能给高分。
拟答:
1. 合法建物
2. 基地已完成总登记
3. 基地有使用权利
4. 勘测建物
5. 编列门牌
较理想的答题方式,是在第一行就写上名词解释:
而各个条列式的答案后方,也要用一句话简单的解释。
拟答:
(一)建物所有权第一次登记:所谓建物所有权第一次登记,系指新建或旧有合法建物,
所有权第一次所为之登记。
(二)建物所有权第一次登记的必要条件:
1. 合法建物:建物依法所建造,始予以登记。违章建筑非法所许,故不予登记。
2. 基地已完成总登记:土地上已有建物者,应先完成土地总登记。
3. 基地有使用权利:建物起造人需有使用基地之权利,如地上权、典权、租赁。
4. 勘测建物:登记前,应先申请建物第一次测量,以取得测量成果图。
5. 编列门牌:登记前,应先向户政机关申请编列门牌或所在地址证明。
地政士考试由于民法与土地法的难易程度不易掌握,
虽然说民法、土地法为基本法,要念的熟再来准备土地税法规、土地登记实务,
学习障碍会比较小,但民法与土地法的范围太广、内容又艰深,
建议先把民法、土地法念懂、念通即可,
而以考古题居多、变化较少的‘土地税法规’、‘土地登记实务’则要专精,
才能稳中求胜。
背诵口诀:
嘱托登记:征征重买他无二日国破变强继欠公目
代位申请:他质债灭法典
代为申请:公共割继基
迳为登记:伪国他门住
单独申请:法名一灭回地预标总继,调合他国更揽役抛+3标售+5取得
免亲自到场:法证连签无鉴外,陆祭合鉴更一筹他
书状补给免亲自到场:证外陆鉴他
需第三人同意之免亲自到场:证外陆鉴+无鉴
预告登记与涂销登记之免亲自到场:证外陆鉴+无鉴+签
无使用执照:水电户钉图书税他
权利变更之日:契诉仲判实转调
免提出权状:他法代遗嘱重征国共地未揽
免提权状后注销:他法代祭嘱重征共信涂灭都
土地复丈之申请人:租设地时法共浮建调他
边界的测绘:外心阳地地
特别建物:公学治工名寺
补正:原缴格式
驳回:不不争逾
登记程序:请件计查公簿发动
免纳登记费:消销限重住更更更+序保书管他
涂销登记的原因:抛同止存债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