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十四条之三
: : 公务员兼任教学或研究工作或非以营利为目的之事业或
: : 团体之职务,应经服务机关许可。机关首长应经上级主
: : 管机关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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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赚钱的工作通通不可以
: 不能赚钱的话 谁想兼差呢 除了去做慈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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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两项限制 要都符合的情形下 才能"兼职"
: 第一:要属于教学或研究工作
: 或是该单位机关不以营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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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习班跟学校不同 补习班是营利事业
: 不以营利为目的 就像是慈济、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这种机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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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要上级主管机关许可
: 没有许可 都是违法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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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holle:教书以4学分为限 01/08 12:02
: 推 seaspirit:去补习班要不被发现 补习班老师是现职简任公务员= = 01/08 12:08
: 推 Frehrt: 嗯 重点在"不被发现"...所以..请低调行事 01/08 13:15
: 推 orimo:公务人员大部分都是补习班补出来的 应该没人那么狠去检举吧 01/08 17:45
爬文后 发现有人说去补习班ok 有人说补习班是营利事业=不ok
真相究竟是..?
: 推 chenjuneshin:补习班是良心事业 59.120.154.117 04/06 19:31
: 推 newstyle:真想晚上去当家教赚点外快 09/12 13:23
: → newstyle:家教应该可以吧 09/12 13:23
如果以公务员身份去补习班 又谨慎的话 真的可以不被发现吧?0.0
但是爬了前辈的推文 发现有人说"兼差一定有人知道" W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