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课业] 正犯后正犯vs教唆犯

楼主: lomi (卤味)   2014-06-12 06:38:25
※ 引述《tony23231515 (Seven)》之铭言:
: 问题一、为何江南案被后主使的局长是正犯后正犯,而不是教唆犯?
: 问题二、正犯后正犯与教唆犯的差别在哪?
:
: 想到快疯掉了,跪求解答~
: 祝大家都能金榜题名!
教唆犯对被教唆者无任何支配能力,只是唤起被教唆者的犯意
EX:扁哥因怀恨小马抢走女友,对光头佬说,小马有家传的蟠龙花瓶,你可以去偷来卖,
光头佬刚好缺钱,就去行窃。
扁哥对光头佬毫无支配力,光头佬不去偷窃,扁哥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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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犯后正犯算是间接正犯的一种情形
正犯后正犯概念:系指利用人利用被利用人之行为,实现不法构成要件
而被利用人构成"故意"犯罪之情形
"阿笠"为黑衣组织的老大,命令小弟"琴酒",去杀了柯南,阿笠因为组织权力结构的关系
具备支配驱使小弟的权力,而琴酒主观上对杀人有认知意识,并非陷于任何错误,
只是服从命令去执行
==================================================补充
如同上述提到,(正犯后正犯),是间接正犯的一种情形
只是考题有时候会冒出(正犯后正犯)这名词考你,要了解怎么回答
反正只要记住正犯后正犯,“被利用人”在犯罪构成要件(都会有故意)
间接正犯定义:
实务:行为人利用“无责任能力或不具备责任条件(故意或过失)之他人”
来实现自己的犯罪目的
通说:行为人利用他人刑法上有意义之行为为工具,来实现犯罪构成要件
所以间接正犯有很多种,但对被利用人都有支配力
EX:医生发现病床上的病患A.是杀父仇人,随即将新的点滴注入毒药欲害死A
随后将点滴交给护士,护士未依流程检查(过失),随即帮病患A换上点滴后,A因此中毒而亡
(医生对于整个犯罪流程结果与被利用人,具有认知之优越性,具有意思支配)
作者: SeaForest (~海森林~)   2014-06-12 08:25:00
比喻很棒~ 我这边也是错的一蹋糊涂
作者: arielchii (the mermaidl)   2014-06-12 08:57:00
推!谢谢l大~
作者: guitarvolley (笑点低)   2014-06-12 09:25:00
阿笠基于优势支配地位去命令琴酒,为何不是间接正犯呢?一直搞不懂这里=口=先谢谢举例,很清楚!!!
作者: jespershine (阿杰)   2014-06-12 11:12:00
讲教唆犯毫无支配力我觉得太武断了,教唆犯的支配力只是没有间接正犯这么强而已。通说认为2者是包含关系~强度上的区别而已。
作者: tony23231515 (Seven)   2014-06-12 11:18:00
感谢解答~
作者: white74912 (一鸣惊人)   2014-06-12 13:09:00
推喔!
作者: rockmaxdash (GOU)   2014-06-12 15:11:00
很清楚 谢谢
作者: lovemon1013 (mon)   2014-06-12 23:06:00
教唆无支配力,只有影响力但也不大
作者: jespershine (阿杰)   2014-06-12 23:37:00
楼上说的对~我把支配力和影响力搞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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