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题] 刑法选择题4题

楼主: gto123 (fire)   2014-06-02 13:52:11
以下共有四题选择题,想跟大家讨论一下,谢谢><
1.答案是(A)
甲劝诱乙及丙设法绑架A,以便事成之后向A之家属勒索赎款,乙丙听从其劝诱,并于A之
住所外埋伏,等待A出现时加以绑架,此时甲又以手机通知乙丙,劝其终止犯罪计画,乙
丙听从甲的劝告,放弃后续之行为。依立法理由,对甲乙丙三人行为之论罪,下列叙述,
何者正确?
(A)乙丙之行为成立预备掳人勒赎罪,甲之行为不成立犯罪
(B)乙丙之行为成立预备掳人勒赎罪,甲之行为成立该罪之帮助犯
(C)甲乙丙三人之行为均成立掳人勒赎罪之中止犯
(D)甲乙丙三人之行为均成立掳人勒赎罪之准中止犯
想请问为什么甲不成立犯罪呢?应该是预备掳人勒赎罪之共同正犯?
2.答案是(A)
甲在家将百元纸钞黏贴于钓鱼线上,再至某停车场,将黏贴于线上之百元纸钞放到硬币兑
换机内,待机器感应纸钞并吐出等值零钱时,甲即拉线取回纸钞,重复数次取走机器内的
零钱。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甲乘人不知取得财物,应成立窃盗罪
(B)甲易持有为所有,应成立侵占脱离持有物罪
(C)甲以诈术方式取得财物,应成立诈欺取财罪
(D)甲以不正方式取得财物,应成立不正利用收费设备罪
想请问为什么不是(D)呢?用钓鱼线的方法应属于“不正利用”?
3.答案是(B)
关于侵占罪,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侵占罪非属身分犯
(B)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二项所谓业务,系指吾人于社会上之地位所继续经营之事务言
(C)执行业务之人,侵占其因执行业务所持有之物,其是否成立业务上侵占罪,须先问其
业务适法与否
(D)甲系执行律师业务,其私下代人以金钱向法院活动,若甲侵占此活动费用,亦顸论以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二项之罪
请问(C)为何不正确呢? 另外“适法”是什么意思呢?
4.答案是(A)
关于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普通侵占罪,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单纯之权利不得为侵占客体
(B)行为之态样虽各有不同,但不一定须具不法所有之意思
(C)仅意图为自己不法之所有
(D)以侵占非自己持有之他人之物为要件
我想请问为何(B)不行呢?不是一定要具备不法所有的意思吗?
谢谢大家的帮忙><
作者: zzaass23 (QQ)   2014-06-02 14:07:00
1 29I 预备 未着手实行犯罪2 他既然挂在诈欺下 立法理由应该要用诈术 如伪币吧适法 合法的吧??执行业务即可成立 不问业务合不合法4 你都知道理由了 再来就是选项理解问题了..
作者: andy00163 (耶楼)   2014-06-03 00:40:00
1. 正犯预备 敎唆犯? 实:需着手 学:29II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