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近日将与友人前往欧洲旅游两个月,
桃园-香港-杜哈转机,然后到巴塞隆纳机场,
有关财力证明的部分有些疑问想请教,
1.目前手上活存现金约20万台币,其中约16万集中于富邦户头,
其余4万分散于四个户头,若申请财力证明英文版应该只会申请富邦的英文存款证明,
不晓得16万的金额是否足已让海关人员不至于刁难?
2.可否用现金(900欧左右)、信用卡(预计带4张卡,额度8万-18万台币)
及回程机票,作为财力证明,供海关检验放行?
还是海关人员不会承认现金及信用卡,一定要带存款的英文版财力证明方才有用?
以上请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