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要至荷兰机场回台湾了,有三个问题请教:
1. 我有一组WMF的锅具需要退税,因为打包空间的原因,锅盖跟平底锅一个在托运一个在
手提行李,这样是可以的吗?(原本就是分开的两个商品,非刻意分开锅盖)
2. 有一张退税单因为刚跨完年不小心年份写成2018...我把数字8斜线撇掉改成9,有爬文
通常退税单不能修改,也有看到有人说没关系?
3. 因为是荷兰进出,德国dm退税单打算盖完海关章后寄回德国的朋友家帮忙退税,请问
一定要回原本的店家退税吗,
问题都有爬文过,因为一个人去办退税,怕沟通不良导致误会~先感谢版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