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包客栈/部落格/本版都已爬文过,但有关跨国消费的退税问题,
还是不是很确定流程...
请问各位大大,我们的行程如下 (同一个订位代码):
‧法国进-西班牙-葡葡牙出(经慕尼黑转机,转机时间有4小时)-香港 ==> 汉莎航空
‧香港-高雄==>华航
我的问题如下:
照理说最后一个离境的国家是慕尼黑,所以应该是在慕尼黑退税,
但我的购买物品会装进拖运行李箱并在里斯本就先checkin了...
所以届时在慕尼黑盖退税章的话,是无法在海关的要求下出示购买物品的...
(虽然说海关也不见得一定会要求看)
所以请问各位大大,在里斯本checkin时就把拖运行李直挂到高雄的状况下,
我们在法/西/葡的消费是可以在里期本机场就让海关盖退税章直接办理退税吗?
希望有经验的各位能指点迷津!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