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他乡月:我为什么也离开中国(上)

楼主: drcm (mini)   2019-01-27 07:45:19
【大纪元2019年01月26日讯】
引子
一个月前的某天,刚回国没多久的我,念叨著“越快越好”,抢了张最早出发的航班票,迫不及待地离开了生活了几十年的中国。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的情绪才稍稍放松。我本不是逃亡者,但当时我的的确确是在“逃”。原本想把自己所经历的一切匪夷所思全忘掉,但读了陈天庸老师的刷屏文章《我为什么离开中国》后,还是决定如实记录下来,斗胆算作姊妹篇吧。
所有内容都尽可能真实的,然而我无意呼吁什么,能博得看官茶余饭后一笑就好,若有人读后能把时局看得更清楚一点点就更好了。
我也曾岁月静好
我是一名六零后,九十年代初从南方某科技院所下海,先任职于浦江一家世界五百强美国企业,后来创办了自己的企业。公司规模不大,六十多位员工,三辆厂车每天接送。2012年受到大环境影响开始收缩,但勉强还能维持,只是办公地点先后从小陆家嘴搬到康桥,最后龟缩到盐镇,最近上面给取了个时髦名字:张江科学城南区。
企业经营了二十多年,我一直信奉“老老实实做事,规规矩矩做人”,上缴利税也达到地区先进。在研究院工作时我就加入民主党派,也算有了个政治身分。后来,我在英属哥伦比亚大学获得了学位,取得了多项专利,还应邀担任了多家机构的创业导师。为了儿子得到更好的教育,我很早就把他送去了加拿大,我自己也办了能永久居留的“枫叶卡”,常常在北美和中国间两头跑。总之,一切尚算顺利,岁月静好,我也很知足。
偶尔和办企业的同行们闲聊,他们最常告诫我的话就是“在中国混,千万别得罪任何一个政府职能部门的人,哪怕一个小科员,否则在劫难逃”。我总是微微一笑,觉得自己不会摊到这档子破事,也庆幸自己没遇到过什么大波折,但万万没想到,我因为“不懂事”,还是实实在在地体验了一把。
不懂事,祸起萧墙
2018年8月20日那天,我人还在加拿大,江洲公司负责人通过网络告诉我说,接到工商所电话,称有人举报我公司网站上写的“数家欧洲公司总代理”涉嫌虚假宣传,要来调查。我嘱咐他千万不可怠慢。
第二天,工商所一男一女来公司,负责人赶紧奉上几份外商协议原件以及七份ISO质量证书,并且解释说,外商官网上就有我们公司的联系方式,可以证明总代理关系是真实的。但是他们推说不懂英文,要我们马上找专业公司翻译这些资料,否则就要罚款二十万元!负责人无奈,马上花费二万多加急翻译费,把他们需要的材料翻译好,结果他们连看一眼都懒得看。
随后,他们在仓库看到一台正在作业的电瓶叉车,瞬间两眼放光,先拍照录像,然后要提供叉车操作证。幸运的是,我们的工人有操作证,这次又让他们失望了。接着他们就要求提供叉车牌照。可是叉车是租来的,牌照应该租赁公司负责呀。只见那位男科员慢条斯理地说:“这就涉嫌违章驾驶危险设备了,要罚款三万。”吓得主管当天就退还了叉车,但随后他们还是开具了写得满满的《询问通知书》,索要资料多达六大类数十项。
后来我们了解到,国家2010年开始要求电瓶叉车需要牌照,而我们租赁的叉车是2007年生产的,已经无法办理,只好再花费三万七千元,重置了一辆叉车,并给工商所送去了相关的牌照和检验资料。
就这样,我们前后花费了近六万元人民币来应付这个工商检查。同行们知道后,都纷纷笑我太不“懂事”,说这种情况他们常遇到,早就见怪不怪了,红包就能搞定。行情一般是五千元一个,二个人一万元,不送红包人家不找你毛病才怪呢?
基层公务员居然这么腐败?!我当时听到这些非常气愤,准备找人再问问清楚。儿子帮我在询问书照片上PS了二行红字“不给二个五千红包,后果就会开单罚款”,随后发在我任职的“江洲企业服务专家志愿团”微信群请求帮助。没料到群里有工商部门的人,转给了当事男科员,更没料到这位仁兄神通广大,报案后,派出所就着手规划,几个月后开始教我“懂事”了。
谎言织就“诱捕之网”
2018年11月28日,我刚回国没几天,派出所就开着警车来公司找我,我恰好不在公司,但还是当即回电了,派出所一个周警官说接到工商所投诉,要我“协助调查”,把事情说清楚。
也怪我太天真,直接乘出租车在当天下午两点赶到派出所,随后周警官检查了我的手机,问了图片来源,我也如实告知,大概四点钟时,他给了我一份纸质材料,说签好就可以回家,还温柔劝慰说:“没啥事,以后要注意点。”我签好后,他让我“等十分钟时间”,说下面还有刑队的同志找我核实一下情况。我不知中计,傻傻地跟着走,谁知是被领到一个审讯室,一进去立马就被摁进一个不能动弹的审讯椅子。哪里是什么十分钟,等了五六个小时也没人来!肚子饿得咕咕叫,仿佛一直在抱怨我太不懂事。
大概晚上九点半,来了个唐姓警官,严肃地说我的问题比较严重,不过向他们说清楚了就好。我再次天真地信了他们的话,详细地说了事情经过,他问图片来源,我照实说是加拿大的儿子帮忙PS然后通过电脑发的。他引导我说:“这么小的问题何必牵涉其他人,你承认下来就没有事了。”考虑到我接下来的两天均有外商会谈(原定11月29日和瑞士客商谈判合资协议,11月30日和意大利某公司谈技术转让,最后都被迫取消),急着脱身,于是就照办了。
万万没想到,我一签好字,他们马上就翻脸不认人,指控我涉嫌“寻衅滋事罪”,宣布立即刑事拘留送浦江新区看守所。在验尿、压手印、拍照后,我被戴上手铐,押送去安达医院检查身体。路上警官说,我这种情况,刑事拘留也最多3到4天就可以出来,可惜,后来事实证明这也是谎言。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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