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惠虎宇:中共意识形态之理性批判(1)

楼主: bepoda (哔波打)   2018-05-30 21:21:32
历史发展五型态的迷雾
【大纪元2018年05月21日讯】
前言
马克思主义认为,按照阶级关系来划分,人类社会发展将经历5个社会型态,分别是原始
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最后将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然而用严格的学
术态度来分析,马克思的这套历史发展五型态学说,最根本的致命缺陷就是逻辑不一致。
对学术研究来说,以下这个原则是自明的,即任何一种研究社会发展阶段的理论模型,无
论其现实对应与否精确,它对不同历史阶段的界定,首先必须是同一种逻辑立场下的产物
。以马克思的5型态理论为例,奴隶社会是以人身关系为考察角度来界定的,封建社会则
是以国家管理形式为考察角度来界定的,而资本主义社会又是以物质生产和交换的发展形
态为考察角度来界定的,在这三种社会型态的概念中,分别包含了三种研究历史阶段的不
同逻辑线索,那么,它们怎么可能会被放入有关历史阶段研究的同一个理论模型中呢?
一、历史阶段研究的多线索状况简述
以下,笔者将列出不同逻辑线索下历史发展的可能过程,以及历史阶段的可能表现型态。
以国家管理这种角度来研究历史过程,以中国历史为例,那么中国历史发展应该经历了四
个明显的阶段。如下:
1、氏族族长制社会;
2、封建邦国制社会(诸侯的封地叫邦或国);
3、君主帝制社会(中央集权制,建立了垂直行政管理体系,权力集中于帝王一身);
4、民主宪政制社会(从中华民国开始,这第4阶段还在进行,并没有全部完成,中途遭遇
共产主义专制复辟的严重破坏,目前台湾的民主宪政和大陆的专制复辟各自分治)。
欧洲的历史笔者研究不多,但是总体上大概是第2与第3阶段混合发展,不象中国那样第2
和第3阶段有着清晰的前后分明的历史时期可资界定。到了第4阶段,则东西方历史又重归
一致。
以生产工具为逻辑线索,则本届人类历史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1、石器工具时代(可细分为新石器与旧石器两个阶段);
2、金属工具阶段(又可分细为青铜器和铁器两个阶段);
3、机械工具时代(即机器大工业时代,以机器代替手脚,解放了肢体,以所使用动力而
言,又可细分为蒸汽时代、内燃机时代与电气化时代等三个阶段);
4、资讯工具时代(以可以处理资讯的智慧化、高度自动化的机械代替了非智慧的、半自
动的机械,解放了人类部分的脑力,这一阶段以上个世纪40年代2战期间为分水岭,雷达
的研制与应用、电脑的出现及《控制论》、《信息论》的诞生表明人类进入资讯时代及
下文的科技文明时代)。
以物质文明的进步为逻辑线索,本届人类历史也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顺便也列出与生产
工具线索下的包容关系以供对比):
1、采集、渔猎文明时代——石器时代;
2、农业文明时代——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铁器时代(石器与金属工具时代);
3、工业文明时代(约二三百年)——蒸汽机时代、内燃机时代、电气时代(机械工具时
代);
4、科技文明时代(至今约七八十年)——内燃机时代、电气时代、资讯时代(机械工具
与资讯工具时代)。
通过和生产工具为逻辑线索下的历史阶段的对比,我们可以进一步理解,在某一种逻辑角
度下界定的历史阶段,与在另一种逻辑角度下界定的历史阶段,并不是一一对应关系,很
多时候是包容关系。仅举一例,如农业文明时代,包含着石器时代与金属工具时代。
以经济运作形式为逻辑线索,人类历史也大致可以被界定为四个阶段:
1、无交换的原始物品生产时期(无剩余产品);
2、产生交换的剩余物品生产时期(有了剩余产品,进行直接的物物交换,但没有货币)

3、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时期(产生货币充当固定交换媒介,使交换的形式和生产的
目的发生转变,一部分的生产是为了交换,交换以货币为媒介,通过货币流通来实现,但
此时社会上的大部分财富还没有被用作商业资本来投资,而是在家里储藏着,并不关心其
增值或贬值,如以前的富人都在地下秘密埋藏钱财,而今人的钱财至少也要放在银行以使
其不至于贬值);
4、以增值为目的的资本运作时期(以资本运作为经济主题,货币不仅充当固定的交换媒
介,更被作为一种最重要的资本来使用,使资本积累和增值成为社会生产的主要目的,所
谓的“资本主义”也只能以这个角度来界定,这一时期的出现主要是由金融与信贷制度的
健全所带来的,除了放在自己家里的部分零用钱以外,社会上的大部分货币都被当作货币
资本来使用,通过银行等机构而进入投资领域,目的是为了增值)。
这条逻辑线索反映了交换的发展史,也即人类的物质交往史,以其为主导,经济运作方式
表现出不同的历史型态。
在这个领域,如果把考察角度放大一些,还可以整理出我们经常使用的另一条历史发展脉
络:
1、自然经济时代(生产为满足自己需要,所以不用来交换);
2、商品经济时代(生产为了满足别人,所以必须要交换,最好换成货币);
3、市场经济时代(高级阶段的商品经济,能把握社会需求的复杂变化,以及时调整自己
的生产计画,这需要一定的技术手段来实现,特别是交通和通信技术的发展,所以市场经
济的出现应该从工业革命算起)。
除了以上常见的逻辑线索以外,社会历史阶段研究还有理论上无穷尽的线索,如:
以记载历史的方式为逻辑线索,人类社会可划分为:口碑相传时代—→结绳记事时代—→
文字信史时代;
以人性发展程度而言可分为:野蛮蒙昧时期—→文明开化时期—→文明高度发达时期……

以时间为线索可分为:古代文明—→近代文明—→现代文明;
佛教以佛法传播为线索把人类历史分为:正法时期—→像法时期—→末法时期;
基督教神学体系以神对人类的经营计画为线索把历史分为:律法时代—→恩典时代—→国
度时代;
北宋邵雍以道德的高低程度为逻辑线索把中国历史分为:皇时代—→帝时代—→王时代—
→伯时代;
欧洲哲学以理性或精神和自由的关系为线索,把历史分为不同的阶段,如黑格尔的三阶段
说,费希特的五阶段说等等在此就不一一细究了。
在这么多研究历史阶段的理论模型中,我们可以看到,不管它们的逻辑角度显得多么的千
差万别,但是在它们的理论模型中,不同的历史阶段都是在各自的同一种逻辑角度下进行
界定的,这是有关历史阶段这个研究领域的最基本的学术原则。那么,回到本文的开篇来
看,马克思的五型态学说,显然就是一套逻辑混乱的东西,而不是一个可以逻辑上自洽的
体系。
二、阶级分析可否成为研究历史阶段的逻辑角度
当然了,也许有人会说,马克思的五型态学说也是有一个逻辑角度的,这个逻辑角度就是
阶级,马克思是用阶级分析法来研究历史阶段的,每一个阶段对应着不同的阶级对立情况
。例如,原始社会是一个无阶级的历史阶段;奴隶社会是人类第一个有阶级的历史阶段,
是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对立的历史阶段;封建社会是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对立的历史阶
段;资本主义社会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对立的历史阶段;而共产主义社会又是一个无阶
级的、但是比以往的所有社会都更高级的历史阶段。
其实,即使按照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法的逻辑角度来分析他这个五型态的理论模型,依然
是无法自圆其说的。例如,按照所谓阶级对立的角度来界定历史阶段,既然第1个有阶级
的社会被称为“奴隶社会”,以所谓的“被压迫阶级”来命名,那么显而易见,接下来所
谓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对立的社会,就应该被称为“农民社会”,但是在马克思的五型态
模型中,这个社会阶段却被称为“封建社会”。一个历史阶段的名称显然是对一定逻辑角
度下这个历史阶段的主要特征所进行的精确概括,如果一个历史阶段被称为封建社会,很
显然,研究者是以“封建”为主要特征来概括这个历史阶段的,那么这种考察历史的逻辑
角度就是国家管理型态,就不是阶级状况了。可见,如果以严格的学术态度来看待马克思
主义,我们已经可以在这里得出一个初步的结论,那就是马克思的这套历史发展五型态的
体系,是没有基本的逻辑基础的,它连假说的资格都不具备(假说也必须以逻辑不矛盾为
基础),又怎么能被视为一种理论呢?
当然了,还是会有人继续追问,如果我们把马克思所提出的这个阶级分析的逻辑角度贯彻
到底,在有阶级的历史阶段就以当时的“被压迫阶级”来命名,能不能因此产生一个清晰
的有关历史阶段的理论模型呢?
我们也不妨试一试。按照这种逻辑角度,五个历史阶段分别应该被称为原始社会、奴隶社
会、农民社会、工人社会(或者无产阶级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表面看起来,似乎也挺
成套路的,但是实质上,以上这个“修正版的五型态”理论模型,从逻辑上(横向)依然
是不成立的,在理论研究的第一步(逻辑阶段)依然走不下去。
前面我们提到的一个学术原则是纵向逻辑原则,就是不同历史阶段必须在同一个逻辑角度
下去界定,现在我们再讲一个横向逻辑原则,就是同一个历史时期,不能界定出两个历史
阶段来。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就意味着这个理论是错误的,是不能成立的。例如,在历
史的现实中,奴隶社会和农民社会其实并不是两个历史阶段,奴隶主和地主也并不是历史
发展中的两个阶级,在有奴隶的大部分历史时期,奴隶主和地主其实是对同一个利益集团
的不同称呼。因为奴隶主既然可以拥有奴隶,那么他们当然也同时拥有大量的土地。在工
业革命之前,整个的农业文明时代,土地是最主要的财富,居社会上层的统治者、贵族以
及富人,他们拥有财富的一个主要体现就是拥有大量土地,在这个角度上,可以称他们是
地主;而其中一部分地主同时还拥有了奴隶,他们因此也成为奴隶主。从距离我们最近的
一段历史来看,美国南方的奴隶主,本身又是大地主。可见,地主这个概念是从占有社会
资源方面来衡量这个社会阶层的,而奴隶主这个概念则是从他们拥有奴隶、控制了一部分
人的人身自由这个角度来衡量他们的,这两个衡量角度本身都没有问题,但是我们不能把
对同一历史时期的同一个社会阶层,以不同的角度分别考察而标识出来的两个不同名称,
当作两个历史阶段来看待。
奴隶社会和农民社会既然是一回事,它们就无法放在同一个逻辑角度下代表不同的历史阶
段。那么,应用马克思的阶级分析法,在研究历史发展阶段这个领域里,无论是原来的五
型态理论,还是上文修正版的五型态理论,都已经彻底失效。其实,马克思所定义的阶级
这个概念本身就有问题(这一点在后续文章中再述),马克思创立所谓的阶级分析学说(
为了推出5型态理论),也是因为在传统的正常学术角度下,完全没有他这个历史发展五
型态理论的存在空间。诚如以上所述。
抛开马克思的阶级分析方法,如果按照人身关系这个逻辑角度来研究历史,倒也的确可以
整理出一个历史演化的线索,奴隶社会、农民社会这两个概念也都可以在这个逻辑角度下
存在(但是它们无法成为独立的社会型态,下文有解)。这条线索中历史阶段的表现非常
复杂,不是一个阶段取代另一个阶段,而是表现出人身关系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整体优化的
这种演化形式。
三、什么是奴隶制
现在,我们看看什么是奴隶制。奴隶制顾名思义就是人身被奴役的一种社会制度。
所谓奴隶就是人身不自由的人,奴隶被当作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来对待,其人可以被作为
商品来买卖。在人类历史上,奴隶现象是普遍存在的,据历史学家考证,战争是造成奴隶
出现的主要原因。在古代的战争中,胜利者对待俘虏的方式一般有三种,一是将他们杀掉
,二是将他们释放,三是将俘虏作为奴隶来使用。大部分的奴隶是在战争或冲突中形成的
。此外,还有一些奴隶的形成,是因为一些人贫穷而不得不在一定期限内(或者终身)出
卖自己的人身自由,成为主人家的家奴。
在中国古代,一个大家族想要些家仆来伺候小姐和公子,可以在当时的奴仆市场上买人,
一但买入,这名奴仆就成为该家族的私有财产,要想中途离开主人,就必须支付赎金(当
然也有奴仆遇到大善主人境遇自然有高下之别)。因此,当他们在一定年限内出卖自己劳
动力的时候,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人身自由。所以,历史上形形色色的家奴、妓女
都属于奴隶一族,这算是比较人道的奴隶制。在远古时代也有血腥的奴隶制,对奴隶很残
忍,不但可以买卖奴隶,也在一定程度上任意杀戮奴隶,这种制度在西方比较明显,在中
国比较弱。这种残酷现象是由于当时的人类其野蛮性还远远未被后来文明的发展所教化,
对待自己的同类不尊重所导致的,而不是因为建立了一种崇尚奴役的国家制度所带来的。
恰恰相反,当时的国家制度中带有这些允许奴役的成分、正是从野蛮人性的历史惯性中继
承下来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野蛮性在逐渐减少,而文明越来越昭彰。
可见,奴隶制是属于人身关系范畴的一种社会制度,而不是国家管理范畴的制度(封建制
是属于国家管理范畴的制度,下文讲解)。
如果以人身关系为逻辑角度,我们也可以构建一条人类历史从野蛮到文明的演化线索,它
将反映人权的发展史。以此线索来研究历史,那么所谓的“奴隶社会”就是存在人身奴役
现象的历史阶段(人身不自由);而在人类文明的蒙昧阶段,还存在着比人身奴役更残忍
的人相食现象,我们可以把这个阶段称为“吃人社会”;而比人身奴役更高级的历史发展
阶段,依据人身自由的程度,我们可以分别称之为“农民及市民社会”(经济自由)和“
公民社会”(经济和政治都自由)。
那么,以人身关系为逻辑线索,历史发展也可以被分为四个阶段来看待,如下:
1、吃人社会(人吃人,人类蒙昧时期的野蛮性体现,彼此间相互食用。)
2、奴隶社会(人身不自由,人可以作为商品买卖,但奴隶在职业上可以是农民、士兵、
手工艺或建筑工人等。)
3、农民社会及市民社会(有了大量的经济自由民,如农民或市民,但由于君主帝制、官
僚政治使他们在政治上法律上仍然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4、公民社会(法治社会,公民在法律及政治地位上实现了相对的平等,法律保证每个人
平等地自由地参与政治权利,实现了国家管理的公权化,并在此基础上保障了经济交往的
自由市场性质及平等主体之间竞争的公平性。)
注意:人身关系这条逻辑线索下的四个历史阶段概念,在历史的发展中,不是后一个阶段
完全取代前一个阶段这么简单的逻辑,而是逐步出现,同时并存,整体优化的演化关系。
以时间来排列,大概经历了这样一个并存演化过程,用以上的序号来表示如下:
(1)——→(1,2,3)——→(2,3)——→(2,3,4)——→(3,4)。
也就是说,人类在蒙昧时期首先出现人相食的现象(1);不久就出现奴役现象,用武力
使一部分俘虏成为奴隶,在这个过程中,在土地上耕种的自由民和在城镇中从事商业的市
民也同时出现,而人相食的现象也并没有消失,这就是(1,2,3)并存的历史时期;之
后的历史中,人相食逐渐消失,进入(2,3)并存的时代;再之后出现公民社会,一部分
市民获得了政治权利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而成为公民,但是此时,奴隶依然存在,只有经
济自由而无政治自由的农民和市民也依然存在,这就是(2,3,4)并存的时代;再之后
,奴隶制被废除,越来越多经济自由民开始拥有政治自由和法律平等的地位,成为公民,
但是第3种人身关系依然存在,世界上还有很多人不能获得公民待遇(如中国、朝鲜以及
一些专制国家),这是当今的社会现状,也就是(3,4)并存的时期。
以上这条逻辑线索中,1、2、3、4只能是历史发展中四种清晰可辨的人身关系,可以作为
一种研究历史的独特逻辑角度而存在,但是它们不能作为在时间关系上4个独立的历史阶
段,这和本文开篇所讲述的那些历史阶段完全不同,所以它们不能成为研究历史发展阶段
的四种独立的社会型态。
也就是说,以上四种人身关系只能反映了人权的发展历程,而不反映时间性的历史阶段的
明确更替。这条逻辑线索显示了不同历史时期人们之间相互的身份、地位及所能享受到的
自由和权利的演变关系,通过这条线索,我们看到的是人类的野蛮性随着时代的进步而逐
渐减弱,而宣导自由、平等、相互尊重的友善、博爱的价值观却在逐渐加强,并最终能辅
以制度上的保障。
总结一下,我们可以研究奴隶制这种历史现象,但是无法使用“奴隶社会”这个概念来标
志一个独立的社会型态。奴隶制从其产生开始一直延续至近代,从来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
社会型态而存在过,奴隶制只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型态内的各种复杂人身关系之中,直到
近代民主革命成功后,在法律上保障每个人的平等与人权时,奴隶制才被正式废除。美国
也是在19世纪后半页以后才逐渐废除了奴隶制。
还有一种奴隶制是一国亡国后,侵略者不把被侵国国民当人看,对他们任意杀戮、奴役、
压榨而形成的,此时受侵略国的国民就叫亡国奴,命运主宰于他人之手。这种情况下,在
国家内部,个体成员虽没有被买卖,但是整个民族整个国家已被武力篡夺,成为入侵者的
私有财产,此时如果要发生买卖关系,当然是与外国发生的。例如当侵略者虐杀国民时,
外国的政府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要求它停止迫害,这时侵略者就会和外国政府讨价还价,以
释放几个奴隶的微弱代价换取外国政府不在联合国会议上公开批评它,或者其他诸如此类
的要求,它挟持了全部受害国的国民作人质,可以任意拿来做买卖,这种奴隶制恐怕是人
类有史以来最恐怖的,恰如1949年后的中国。1949年10月1日,中华民族被宣布亡于史达
林之手,其在中国的代理人——中共——在篡政后任意杀戮中华儿女,杀戮抗日英雄,掠
夺国民财产,毁灭华夏文明,使十几亿人失去人身自由而做了现代奴隶。中共并以释放所
谓的政治犯和外国民主政府讨价还价,逃避正义之声的谴责。中共还生产了大批御用学者
,以马列主义思想洗脑国民,强行灌输历史五型态的迷雾,让人民误以为中共建立了一种
先进的社会形态,以掩盖中华亡国以及中华儿女全部被奴化的实质。
四、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真貌
最后,简单的讲一讲什么是封建社会。
为了将一套并不在存在的伪理论讲成“真实历史”,中共的马列主义御用文人们强行篡改
历史,煞有介事地经过“严谨”考证,把我国西元前476年,定为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
会的分野,把西元前476以后的中国历史,界定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开始,把秦建立的大一
统帝国称为封建王朝。不知秦皇在九泉之下得知这消息时是什么感受,因为秦皇在中国历
史的功绩之一,恰恰是结束了封建社会而创造了一种新型的国家管理体制。要懂得这个事
实,首先得理解什么是封建。
所谓封建,顾名思义,分封建制也,分是分土的意思,封是受封的意思,就是把全国土地
按照远近距离分给天子的亲属或近臣,由受封者作为公侯来治理这片土地的一种国家管理
运作方式。封建可以说是中国社会在脱离“氏族治理”走向“国家治理”后普遍采用的第
一种国家管理方式。我国的夏商周就是成熟的封建社会时期,以国都为中心向四周辐射,
散落着各个受封诸侯的领地。诸侯的爵位可以世袭,因此,封地相当于是诸侯的私有财产
,诸侯要向天子交纳一定的赋税,在国家有战事时要出人出钱。这种管理国家的方式下,
权力控制相对比较松散,因此诸侯国之间,在一定情况下也会有纷争和战乱,有时诸侯坐
大了甚至会威胁宗主国的安全!周朝800年的历史变迁可以为我们提供在这方面深入思考
的详细史料。
那么秦创造了一种什么样的体制,与封建又有什么区别呢?
秦以后的中国,进入君主帝制时期,在国家管理方式上废除分封制而建立郡县制,从中央
到地方以三级行政机构垂直管理,下级向上级负责,构成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其特点如
下:
郡和县由皇帝派出的地方官员管理,地方官负责处理辖地内的一切事务;地方官职位不固
定,随着政绩的好坏而或升官或降级、革职;官员上任的地方也不固定,今年在甲地任职
,过几年可能调任乙地;地方官卸任后的职位更不可被其子孙世袭,而是由朝廷以一定的
方式选派合格的人来继任。
当然,在君主帝制时期,在郡县制垂直管理方式下,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封建制,但不居
主要地位。如皇帝分封自己的儿子为某地的王,王位可以世袭,还有开国功臣,或功勋显
赫的大臣也可受封某地成为王侯。此时的封建制只是作为一种论功行赏的特别手段来使用
,而不作为国家管理体制出现,更重要的是封地内的赋税有时候仍然是垂直征收,封地从
经济到政治都无法脱离中央的集权控制,这说明从秦始皇开始,封建制在中国已经成为历
史。秦以后的中国非但不是两千年的封建社会,恰恰是废除封建后的两千年。这么重要的
历史现在的中国人又有多少能真正懂得呢?几乎所有的教课书上都写着两千年的封建社会
、封建社会统治者云云。我们自己的历史成了被外族(马列)任意打扮的小姑娘,这不可
悲吗?
(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高义
http://www.epochtimes.com/b5/18/5/21/n10412282.htm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