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最大的盲点是..
在这影片中没有特别讲到,但我看棒球版及有些球评都有提到
虽然这次联盟这次搬出补述规则第3.25来说明,
但仔细想以后,
它只是针对棒球规则第6.01(i)(2)中,有关"阻挡"一词进行定义罢了,
只是一种子法的概念
而在"母法",也就是棒球规则第6.01(i)(2),
我想大家都知道,就是在捕手"未持球"的前提下,才有构成违规的可能,
但陈家驹的脚跪下去的时候,早就是在持球的状态,
这点在记者会中,好像也有记者提,但某秘书长没有正面回答XDD
联盟这个逻辑,
就好像是我在家里喝酒,
结果警察进来说因为我有喝酒,所以指控我酒驾
我跟警察说:可是我是在家里喝,我没有开车或骑车阿,
警察回我:可是你就是喝酒了阿 喝酒! 喝酒! 喝酒! 喝酒.....
我们应该要回归来看你喝酒本身的行为
令人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