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有关是否增加新板规的讨论

楼主: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9-01 23:44:18
最近有两个点我想跟各位板友讨论一下
是否有必要增加到板规里
1.在另三队队板以闹板论处的ID,若是象迷,在本板就水桶
这个我想讨论的是借由这样的方式
减少故意去别地方闹板的使用者
当然对于有没有象板用没差的人没有吓阻力
且这样的连坐法是否过度限制发言的自由
都是可以讨论的点
另外我目前只想限定另三队队板
棒球板的水桶不列入参考
这也是可以讨论的
2.他队球迷在别板狂骂兄弟
恶意不尊重兄弟的使用者
 一律禁止在本板的发言
想当然尔
这是AT力场
也严重的影响了发言的自由
但我也发现
C-7因为要符合在他板骂兄弟+本板引争议
所以只要他在外面骂爽爽
只要在本板装中立就可以没事的怪象
为了减少这一类的争议
是否有必要增加板规
有关以上两点
我希望多听听大家的意见
支持的反对的都请说出你们的想法
本文为讨论非公告
要回文也是可以的
我们将会看讨论的状况及内容
看是要投票还是增加板规
都会是选项
谢谢
作者: gericc (Golden Eric Chang)   2016-09-01 23:46:00
好像知道花生省魔术了...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9-01 23:47:00
2点都同意 第1点不包含棒球版没关系 棒球版是集合地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9-01 23:47:00
1跟2都是隔空水桶的概念 法理上好像不太恰当不过情理上八不得4队都这样 反串+乱板的会少一拖拉库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9-01 23:47:00
支持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9-01 23:48:00
虽然说是隔空水桶 但好像有某一队有用??? 忘了是哪版了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9-01 23:48:00
甚至可以找其他三队板主讨论是否闹板一致水桶
作者: KDDKDD (KDD)   2016-09-01 23:48:00
不建议 这样是隔空水桶 非常不妥
作者: c22727941 (Lotus)   2016-09-01 23:48:00
如果4队都同意 就满有说服力的
作者: gericc (Golden Eric Chang)   2016-09-01 23:48:00
棒球版似乎也很多自称象迷 然后一直被骂 也没在我们这出没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9-01 23:49:00
如果跟其他队达成共识隔空水桶的争议会比较小
楼主: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9-01 23:49:00
以前有过有闹板彼此水桶 但几次其它板主不配合 就不了了之
作者: KDDKDD (KDD)   2016-09-01 23:49:00
但我建议 可以对这类型球迷 标准拉高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9-01 23:50:00
你对某群球迷不同标准,争议更大
作者: KDDKDD (KDD)   2016-09-01 23:50:00
对这类球迷 容忍程度不用太高
楼主: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9-01 23:50:00
我也是不赞成隔空水桶 但可以讨论该怎么做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9-01 23:50:00
因为某些人而标准不同 没有比较好阿XD
作者: LEEWY (芸兒)   2016-09-01 23:50:00
同意~~~只要举例的出来的都可以桶~~破坏团体名誉
作者: onlyGemini (究极双子)   2016-09-01 23:51:00
拉高发言权限啊..门槛1000、勿退文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9-01 23:51:00
板规就是要一致标准,差别待遇是自毁合理性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9-01 23:51:00
不认同拉高标准,规则就是要平等才能称之为规则
楼主: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9-01 23:51:00
就身份的界定就要明确 光明确就是个难事
作者: xzxc (夜璃)   2016-09-01 23:52:00
这样只是把地图砲合理化 为了不被地图砲扫到 所以就一起水桶
作者: onlyGemini (究极双子)   2016-09-01 23:52:00
开放版友海巡,采累计制,二次以上永桶
作者: ft090646   2016-09-01 23:52:00
有些海巡来闹得不必轻罚 可以直接永桶
作者: KDDKDD (KDD)   2016-09-01 23:52:00
把权限拉高 本身就是标准拉高了
作者: LEEWY (芸兒)   2016-09-01 23:52:00
海巡可以,但不可以攻击本队球迷
作者: st210113 (60%摄影+40%阿宅=咖啡熊)   2016-09-01 23:52:00
他板骂兄弟来象板装中立不就视同反串吗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9-01 23:52:00
如果一定要实施 建议1+2一起 至少互相平衡 比较不会被嘴单实施某一种一定会被嘴到爆...
作者: wan8088 (大屁屁怪獸)   2016-09-01 23:53:00
支持!!!!
作者: KDDKDD (KDD)   2016-09-01 23:53:00
在他板被处罚可能会有退文 象板相对应限制只能1退
作者: onlyGemini (究极双子)   2016-09-01 23:53:00
还有...仿陪审制,由版友决定是否进桶
作者: CentaurM83 (A/M83)   2016-09-01 23:54:00
1点没有依据去管 2点可以讨乱
作者: KDDKDD (KDD)   2016-09-01 23:54:00
甚至0退 就能遏止这些行为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9-01 23:54:00
可是不发文 就不会有退文了 常闹的都是推文专业闹板的才不会让有被退文的机会
作者: CentaurM83 (A/M83)   2016-09-01 23:55:00
陪审很难的 网络陪审更难
作者: virginia779   2016-09-01 23:55:00
旧吱新爪 手心手被一起酸
作者: KDDKDD (KDD)   2016-09-01 23:55:00
推文可以看板主尺度要拉到多高
作者: lakersPOYU (poyu)   2016-09-01 23:55:00
1+2一起加一 反正本来就被人北韩北韩的叫了 我们想怎么搞甘外人屁事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9-01 23:55:00
陪审没必要 板主有个固定的标准即可
作者: conan805 (^皿^)   2016-09-01 23:55:00
为了遏止 标准拉高有何不对
作者: gericc (Golden Eric Chang)   2016-09-01 23:56:00
2好像今天有看到"1篇"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9-01 23:56:00
这里的板主不用靠陪审拉 又不是总板某些板主.....
作者: KDDKDD (KDD)   2016-09-01 23:56:00
事先说明出一个标准 就符合诚信原则了
作者: CentaurM83 (A/M83)   2016-09-01 23:57:00
象酸闹板装理性来讨论 发祭品 最近常发生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9-01 23:57:00
现在的问题是境外犯罪 不是境内的罚则跟标准吧
作者: longmok2500 (Yu)   2016-09-01 23:57:00
陪审没必要+1 把规则订好照游戏规则走 违规的就进去蹲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9-01 23:57:00
我是认为这不会影响到讨论自由度 当个李姓象迷是不会被规定影响道的毕竟这是针对海巡闹板反串
作者: onlyGemini (究极双子)   2016-09-01 23:58:00
陪审可试行..至少有纳不同声音!人选采报名制,仅公开陪审人名单,陪审案件裁决后,版主不得异议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9-01 23:58:00
不影响到正常使用者的情况下让环境变好都是支持的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9-01 23:59:00
版主不得异议那还要板主干嘛 开赌盘喔XDDDDD
作者: KDDKDD (KDD)   2016-09-01 23:59:00
重要的是事先先讲好 境外不会影响到境内认定
作者: CentaurM83 (A/M83)   2016-09-01 23:59:00
陪审名单是正反两方要一起挑选的 这… 不可能在网络实行 难度太高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9-01 23:59:00
陪审真的没必要 有必要的只是共同讨论规则
作者: xzxc (夜璃)   2016-09-02 00:00:00
搞陪审团 一个帐号水桶要几天XDDDD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9-02 00:00:00
把规则定义好 就不会有太多争议
作者: KDDKDD (KDD)   2016-09-02 00:00:00
陪审不适合啦 象板罚度又没有范围 这样等于架空板主权
楼主: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9-02 00:00:00
陪审难度太高 最多就让我被骂金正恩 不过想听听大家意见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9-02 00:00:00
现在问题点在 有人境外犯罪境内装正常 不管是象迷还是爪酸
作者: brazil (不拉几噜仅)   2016-09-02 00:00:00
反对 隔空水桶到时候争议只会更大 没必要
作者: CentaurM83 (A/M83)   2016-09-02 00:00:00
而且我宁可挑一个好板主 正反两方相互牵制反而效率很差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9-02 00:01:00
隔空水桶一定会有争议 1+2一起只是争议少一点
作者: CentaurM83 (A/M83)   2016-09-02 00:01:00
CK辛苦了 (大拇指)
楼主: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9-02 00:01:00
就是境外犯罪 境内没事这点 以往是只看境内 但是否该改变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9-02 00:01:00
我是比较希望是跟他板合作 单就闹板部分有连带水桶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9-02 00:02:00
这样会比较没有隔空水桶的争议
作者: onlyGemini (究极双子)   2016-09-02 00:02:00
如果走陪审制..版主当然要尊重陪审团!思想、言论自由!
作者: CentaurM83 (A/M83)   2016-09-02 00:02:00
金领导CK先生 象板遵循你的板规 违者砲决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9-02 00:02:00
光明正大跟他板谈合作也可以 不过难度不低
楼主: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9-02 00:02:00
还是大家能放宽心 就不要理他就好 不然一堆被钓到的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9-02 00:02:00
其实,只要把他板的"闹板"和"对兄弟不尊重"的"犯罪事实"定义好,这事就解一半了
作者: KDDKDD (KDD)   2016-09-02 00:02:00
我会建议 把境外犯罪当作主观意识加强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9-02 00:03:00
第二点的部分就完全没有隔空水桶的争议了 就几乎是反
作者: KDDKDD (KDD)   2016-09-02 00:03:00
例如同样是象迷和反串迷 可能涉及引战 反串能証明出来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9-02 00:04:00
至于在本板起争议"引战"这标准目前应该大家也都有共识了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9-02 00:04:00
你因为境外犯罪 而影响到境内判决
作者: KDDKDD (KDD)   2016-09-02 00:04:00
可以认定他是蓄意或恶意 给予较高罚则
作者: sincere77 (台湾会更好)   2016-09-02 00:05:00
感性上两者都桶比较爽,但理性上建议不要实施比较好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9-02 00:05:00
如果真的要这样搞 还不如直接水桶省事
楼主: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9-02 00:05:00
不过反串这个东西 他只是来象板讲正常的事情 算反串吗?
作者: st210113 (60%摄影+40%阿宅=咖啡熊)   2016-09-02 00:05:00
跨版合作联合水桶比较可行 跟站方列不受欢迎使用者一样
作者: KDDKDD (KDD)   2016-09-02 00:05:00
主观意识上的不同 是可以给予不同罚则 这不会有问题
楼主: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9-02 00:06:00
我认知的反串比较像外面骂爽爽 这里故意捧高高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9-02 00:06:00
正常讨论我认为ok
作者: virginia779   2016-09-02 00:06:00
假讨论真煽动''引战''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9-02 00:06:00
刻意的主观意识不同就是双重标准了...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9-02 00:06:00
反串当然就是立场有改变阿...合理讨论当然不算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9-02 00:07:00
不算反串
作者: silendy (琥<3)   2016-09-02 00:07:00
我不同意隔空水桶耶 主要是他来我们板的言行才是最主要的 那种故意来酸的 给他永桶不用客气
作者: sincere77 (台湾会更好)   2016-09-02 00:07:00
因为订出这类板规比较容易引起争议,反而可能增加海巡闹板的情况
楼主: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9-02 00:07:00
以今天那一篇为例 我真的觉得内容没有啥问题
作者: KDDKDD (KDD)   2016-09-02 00:07:00
合理讨论不会有问题呀同样要达到客观事实才能桶 只是根据不同主观犯意给不同罚
作者: jjam   2016-09-02 00:08:00
去别家闹版被水桶 但如果在自家发言无不妥 我认为不要连坐
作者: KDDKDD (KDD)   2016-09-02 00:08:00
作者: lakersPOYU (poyu)   2016-09-02 00:08:00
要不然版主可以建立一个不欢迎名单,并且公告出来置顶,里面成员经版友检举给版主审查,如果名单里的人来留言,版主就现私信警告他,他在留就水桶这样
作者: sincere77 (台湾会更好)   2016-09-02 00:08:00
比较担心这类板规实施下去的反作用力会不会太大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9-02 00:09:00
1是律己条款 顺便帮2当缓冲用的吧如果只有2 87%会战到翻过去.....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9-02 00:09:00
1.如果单方面实施就是对象板本身没有太大帮助
作者: gericc (Golden Eric Chang)   2016-09-02 00:09:00
今天是指 #1NnzGM4W 篇吗XD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9-02 00:10:00
只实施1也没用 根本自我阉割 要就是1+2一起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9-02 00:10:00
但如果采合作形式就会连带减少象板海巡闹板
作者: uyrmb47   2016-09-02 00:10:00
红明显 恶意很难评估 尤其个案真的不是少数
作者: uyrmb47   2016-09-02 00:11:00
这样只是搞自己又很容易被检举
作者: abc1234586 (ABC)   2016-09-02 00:11:00
我不太同意1,2耶 但是如果有案例而且有触犯板规等类似案例我觉得可以加重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9-02 00:11:00
不是前面说了,就是碰到有其他板主没有合作意愿啊
作者: abc1234586 (ABC)   2016-09-02 00:12:00
要变成板规的话只有联合四板才有可能 就看有没有意愿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9-02 00:12:00
这事如果没有四队板主的共识,实行上就有问题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9-02 00:12:00
所以就先问看看阿...先单单跟合作的板试办不一定要急就章一开始就四队
作者: abc1234586 (ABC)   2016-09-02 00:13:00
也可以不用一次四板 一步一步来也可以
作者: KDDKDD (KDD)   2016-09-02 00:13:00
应该不会同意 法理太不合逻辑了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9-02 00:13:00
可以先一队试办
作者: uyrmb47   2016-09-02 00:13:00
合作太难 而且到时候两队对战互骂一定出问题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9-02 00:13:00
法理上问题很大没错 可是效果说不定会不错
作者: uyrmb47   2016-09-02 00:14:00
这种一定冲突的版规还要合作说真得是异想天开了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9-02 00:14:00
两边都不想有人闹版吧...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9-02 00:14:00
不希望有人闹板的出发点都是一样的
作者: abc1234586 (ABC)   2016-09-02 00:14:00
感性上真的觉得是好的 但是理性考虑有非常多问题存在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9-02 00:15:00
这2条用的好 反串/海巡/闹板 的会少很多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9-02 00:15:00
两队对战的时候反而更是合作见成效的时候
作者: abc1234586 (ABC)   2016-09-02 00:15:00
对 这就要看办事的手腕了 很难弄的东西如果弄得好
作者: JJJJiiimm (暱称)   2016-09-02 00:15:00
闹版定义每版不一样吧 觉得连坐不妥
作者: sincere77 (台湾会更好)   2016-09-02 00:16:00
第一点是连坐罚则 第二点是反爪条款 建议第一个不要实施 不然闹下去会不得了 第二点的话我建议用放宽反串的标准去执行会比较合适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9-02 00:16:00
不可能任何一条单独实施 争议会更大搭配实施就是为了减少争议 求公平性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9-02 00:16:00
我讲的直接点,不是每队的板主都是这么有sense的...
作者: rain0212 (淋雨)   2016-09-02 00:17:00
现有的加重罚则,有假中立嫌疑的就好办了
作者: abc1234586 (ABC)   2016-09-02 00:17:00
这也是真的 虽然四队都有好球迷 但不一定是板主....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9-02 00:17:00
我是第一次看到有板主敢提出第一点 所以算期待拉XD不过其他板就不知道了 然后总板(RY
作者: rain0212 (淋雨)   2016-09-02 00:18:00
有个版看到再别的地方留言都永桶了
作者: orz9573 (YEE)   2016-09-02 00:18:00
上次在牛板回两个字就被桶一年了
作者: projack   2016-09-02 00:18:00
2不太适合吧,有些人就只是想在自己家里发泄,没来象板闹就算了,来闹再水桶,1就见仁见智,有时不见得是要去恶意闹版,只是看不下去,这样也水桶,太严厉了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9-02 00:18:00
总板就算了吧 那边的风气差到不行也没有想改善的意思
作者: sincere77 (台湾会更好)   2016-09-02 00:19:00
反串严格抓应该就用不到第二点了?
作者: orz9573 (YEE)   2016-09-02 00:19:00
觉得隔空水桶有点不妥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9-02 00:19:00
1的最大问题也是闹板标准的问题各板闹板标准不一
作者: abc1234586 (ABC)   2016-09-02 00:20:00
总板就能量释放的地方 随便啦不让他们能量释放PTT会爆炸
楼主: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9-02 00:21:00
看来 这两点想实施还是蛮置碍难行的合作好几年前有过 后来双方不同调就破局了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9-02 00:21:00
这两点要实施 会有很多前置作业
作者: jjam   2016-09-02 00:22:00
这边讨论不包含棒球版吧? 那边乱到自称我爪的一大堆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9-02 00:22:00
我没经过几年前的合作 不过我猜想大概也是标准不一吧之前在总板好像还看到有人推什么 我爪蒋屁又屁了一支
楼主: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9-02 00:22:00
板主不同调很正常 而且各为其主
作者: abc1234586 (ABC)   2016-09-02 00:23:00
确实 这两点的实施程度可能远比你 甚至是我们想像中还要难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6-09-02 00:23:00
嘛 1年帐号这么好养 反串多也不意外
作者: aazzen520147 (jenny)   2016-09-02 00:24:00
1,2都不妥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9-02 00:26:00
所以,只能由象板的主观立场去定义该ID在他板的犯罪事实他板罚不罚,我们无法控制你不尊重本板的人事物,本板也不需要尊重你在本板的权益
楼主: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9-02 00:30:00
那如果是C-7改成永桶呢?那其实就是我们这边认不认定他是D-1 一样的道理
作者: KDDKDD (KDD)   2016-09-02 00:30:00
三振可能更好 第一次一个月 第二次一年
楼主: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9-02 00:31:00
最近也常听到我们罚不够重之类的其实我们的想法是 累犯重罚制 第一次10天 再来就永桶
作者: KDDKDD (KDD)   2016-09-02 00:31:00
我是觉得在他板都恶意了 连来象板也恶意 真的没什么好客气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9-02 00:31:00
一次就永桶太严重了 累进如何??? 但10天真的太少
作者: toweryang100 (Tower)   2016-09-02 00:32:00
1.有点太过牵强,2.的话值得讨论
作者: KDDKDD (KDD)   2016-09-02 00:32:00
给他三次机会 你用光了 就没什么理由好说词
作者: toweryang100 (Tower)   2016-09-02 00:33:00
毕竟假设2成立的话,就等于一律永桶,好像也太重了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9-02 00:35:00
实务上,球季差不多半年,其实桶半年原则上就等同今年报销了三个月也相当于半季
作者: sincere77 (台湾会更好)   2016-09-02 00:35:00
C-7第一次一年 第二次永桶如何?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9-02 00:37:00
以三个月为基准,初犯三个月,累犯半年,再犯一年,再再犯就名人堂
作者: sincere77 (台湾会更好)   2016-09-02 00:38:00
4次机会太仁慈了 2次我都嫌多对于不尊重象板的人,为什么要尊重他在象板的发言权?
作者: rain0212 (淋雨)   2016-09-02 00:40:00
有些夸张的真的两次都嫌多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6-09-02 00:41:00
相较于10天,三个月严格很多了,后面也只是再警告,当然也可以不用到4次啦或者初犯就让你本季报销,再犯就名人堂,要这么严格也是可以
作者: sincere77 (台湾会更好)   2016-09-02 00:43:00
如果不是象迷 让他本季报销搞不好还不痛不痒
作者: bbo9527 (elephant9527)   2016-09-02 00:46:00
其实不建议 只会落人口实 隔空水桶 北韩版说不定还会招来无聊人士集体闹版版主群辛苦些作乱后再一个一个桶至少能服众要是搞的静版或隐版只是自找麻烦
作者: william12tw   2016-09-02 00:56:00
支持 闹板跟反串的桶一桶
作者: romeomonkey (RomeoMonkey)   2016-09-02 01:12:00
支持,每队都有不理性球迷,如果四队都能联合制订这种版规最好。
作者: toweryang100 (Tower)   2016-09-02 01:14:00
如果1要用 那4队的版主联合比较好的感觉
作者: asdasd57 (老智)   2016-09-02 01:18:00
实质推文内容为主 期间加重OK(注音文除外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拍融)   2016-09-02 01:30:00
支持
作者: hong1126 (小红哥)   2016-09-02 01:33:00
低调支持
作者: a52051vik (520(′‧ω‧‵))   2016-09-02 02:30:00
不建议隔空水桶,不过对于在爪酸故意在象板装中立又跑去别处骂象迷实在非常反感。赞成水桶期限提高,10天真的不痛不痒
作者: cockpuncher (丁丁终结者)   2016-09-02 03:19:00
闹版直接桶到冬盟开打算了 版面也干净 顺带一提我支持闹版隔空互桶:)
作者: wishgeo (慵懒的天)   2016-09-02 08:19:00
隔空水桶不推 但是推提高限制
作者: JoneNan   2016-09-02 08:28:00
莫忘__板
作者: jakk58 (肥肥的杰克)   2016-09-02 08:30:00
在他板闹板 就先站内或推文内请他公开说明若有错就道歉如果对方置之不理 或有违板规却坚持不道歉 那直接水桶也没啥好说毕竟已经给他申覆的机会了
作者: tycyyoo (tycyyoo)   2016-09-02 08:56:00
两点都同意
作者: ww (刘文听)   2016-09-02 09:34:00
隔空水桶真的不好 这样会有很多管到海边的检举文而且把他板恩怨事务带来本板 自找麻烦
作者: farqall2 (farqall2)   2016-09-02 09:51:00
老实说,我在象板外的事是我的事。我来象板发言的目的是来理性讨论球队和球员。这跟乱板是不一样的。我来你们家玩本来就是要遵守你们的游戏规则。我是来讨论的,又不是来酸…
作者: a52051vik (520(′‧ω‧‵))   2016-09-02 09:57:00
楼上f大那就麻烦您记住此段话,如果是理性讨论当然欢迎,不要是这边理性别处狂酸就好了,谢谢^^
作者: whatc21 (衷心感谢)   2016-09-02 10:00:00
辛苦了 真的防不胜防 前有闹版反串 后有法规魔人
作者: gericc (Golden Eric Chang)   2016-09-02 13:07:00
如果在外面又酸又骂者 来这理性讨论 还被嘘 就个人承担吧或许也不用因此刻意订什么标准然后别太愤怒而飙脏话
作者: Hastings (海斯丁)   2016-09-02 17:15:00
某ID在外视爪为寇仇 包在衣冠里的东西是啥路人皆知对君子当然可以以理论理 对那种程度的以直相报就是了用不着那么客气在ptt开地图砲攻击象迷再跑来象板提倡理性讨论 这笑话真是又臭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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