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凯文事件感想

楼主: GuaTaiFeng (瓜瓜瓜台风)   2016-08-12 12:45:12
看到前两天郑凯文单局丢了5分之后,在网络上被球迷呛放水的事情,我真的觉得
台湾怎么了,球迷怎么了,为什么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这样子无端端地伤害别人,郑凯文又
不是背景调查,或起诉,属于社会公评范围,虽然说后来事件演变成联盟支持提告,但伤
害已造成,而最后的结果,我相信大家心里都有数,这位恶意中伤凯文的球迷,就算被告
(而且还不知会不会被告),到最后应该也是被轻轻放下。
一位球员从小到大的养成不容易,球员本身得付出多少努力,球员的家属得一起
承担多少的压力,一位不知道自己在干嘛的酸民,想说什么就什么,给整个职棒,联盟,
球队,球员,甚至球迷,造成的伤害是难以估计,如果这个事情发生在中国大陆(先声明
我没有政治立场),警方应该第二天就会找上门了,这种对公众人物的恶意攻击,起码是
一个月以上的拘留,而且不得易科罚金,端正社会风气这件事情还是挺有必要的。
想起前两个月在国外被遣送回来的诈骗犯,在机场被无罪释放那萤幕,相信很多
人都傻眼了,没错,台湾是个言论自由,民主的国家,但这种无限上纲的言论,真的会给
很多努力的人,和想专心打拼的人,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身为小小老百姓和球迷的我们
,也只能默默的支持球员,和联盟的做法,至于这位出言不逊的酸民会不会受到处罚,也
不是我们能控制的,很难过一位这么好,这么努力的球员被这样攻击,但是看到舆论一面
倒的支持球员,心里面也挺欣慰的,真的是树大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痴,兄弟加油,郑
凯文加油,这一场没表现好,下一场再讨回来就好。
(手机排版,阅读不便请包涵)
作者: seed800506   2016-08-12 12:47:00
之前也人呛过心脏开完刀的球员
作者: lakersPOYU (poyu)   2016-08-12 12:47:00
整篇文不管逻辑还是法学的观点看都蛮奇怪的
作者: ePaper ( ̄ ﹁ ̄)   2016-08-12 12:48:00
前阵子小飞刀的事情后续不知道怎样了
作者: funk000 ( )   2016-08-12 12:52:00
遣送回国无罪释放法律就是这样写,还是你想拿民意来执法?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6-08-12 13:00:00
你是想去当场枪毙的国家当国民的话,最近有一个很适合你
作者: brian0124 (vagabond)   2016-08-12 13:04:00
要帮你转八卦版吗笑死人
作者: flashturtle (Wade)   2016-08-12 13:04:00
干诈骗案屁事啊,这也能扯
作者: fannychun (fannychun)   2016-08-12 13:05:00
我觉得这篇0分,楼下你说呢
作者: yan04   2016-08-12 13:07:00
0分
作者: benit17   2016-08-12 13:09:00
逻辑....
作者: whoman124 (逍遥之弘)   2016-08-12 13:24:00
逻辑怪怪的,台湾是法制国家,你却举一个极权国家,要也是举其他法制国家
作者: jack2324 (拍~我所见(LV 1))   2016-08-12 13:25:00
保护选手谴责乱放话的人是没错啦…但跟诈骗案的关联……
作者: bhoward (豪仔)   2016-08-12 13:32:00
逻辑低落,请你加油
作者: ww (刘文听)   2016-08-12 13:36:00
如果你发这篇批评本国法律的文章 明天就警察找上门你觉得如何?
作者: qazwsx176 (很重要吗)   2016-08-12 13:44:00
如果是北韩,隔天应该就是砲决了吧
作者: jacky98 (勇士魂)   2016-08-12 13:45:00
楼上好举例ww大
作者: jeff60801 (祕鲁)   2016-08-12 13:54:00
北韩举例正确
作者: LEEWY (芸兒)   2016-08-12 14:02:00
后面是在攻啥毁……
作者: pkqooet (油口皆悲)   2016-08-12 14:06:00
-87分
作者: wishgeo (慵懒的天)   2016-08-12 14:56:00
可惜这在中国大陆第二天也不会找上门 还是举例北韩吧
作者: ramDisk (这是一条不归路)   2016-08-12 14:59:00
法律是保护懂法律的人,所以要维护自己权益名誉..自己争取
作者: purpleboy01 (紫喵)   2016-08-12 15:22:00
抱歉 我看到他们被释放 我只想着台湾还有救不然看到类似你这种的言论我还蛮无奈的
作者: wade5888 (世界和平)   2016-08-12 15:30:00
挺球员是好事,但逻辑不通诽谤属告诉乃论;FB重大刑案才提供个资都是法益衡量的结果所以台湾当然不适用极权国家那套囉,不然很恐怖的
作者: suzy0717 (Suzy)   2016-08-12 15:49:00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6-08-12 16:13:00
写了一篇不知所云的文章 讲真的啦 不照法律走 照你意思走全部判死刑 好吗 87人写78文章 好笑
作者: mmder (Shuuuuu)   2016-08-12 16:23:00
你在缩什么
作者: Mr23 (瓦旦)   2016-08-12 17:06:00
奇文共赏!逻辑和法治概念挺糟的!………重点这不是个版或脸书rrr!
作者: nube3315 (艾草)   2016-08-12 17:09:00
干言论自由什么事,无罪是因为无证据定罪,不是大家喊叫让他无罪
作者: skvis (乳房观察家)   2016-08-12 17:29:00
这种没棒球点的心得文能不能禁止阿
作者: cityhunter04 (无聊的乖小孩 )   2016-08-12 18:46:00
完全没重点,毁谤本来就不是重罪!不然是要抓去枪毙喔?
作者: bleakviva (tonton)   2016-08-12 23:20:00
民粹当道,小鬼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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