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为何要有转队费

楼主: sam25743 (sam)   2015-10-27 10:39:17
首先,我觉得,转为自由球员后的球员,为何他转队后,还要付转队费给原本母队?这是
真的自由吗?
其次,母队拿到1.25到2.5倍的转队费,是属于补偿款吗?为何自由球员转队,母队要拿
补偿款?它损失了什么?
我们看看大联盟的作法,一位没有合约的球员,如果表现优秀,母队是可以提出“合格报
价”,球约如果与他队签约,则损失第二轮选秀权。
这有什么差异?至少原母队要表现诚意,让球员可以有留在原队,且争取高薪的机会,如
果不接受,与该名班员签约的球队,付出第二轮选秀权,但“不用”付钱给原球队,也就
是说,自由球员可以有更多的谈判空间,争取更好的条件。
我觉得,自由的权利得之不易,为了中职健全的发展,及球员权利,实有必要检讨废除此
条款,因为原球队不可以再因此,坐享其利啊!
作者: same60710 (乂加藤小惠乂)   2015-10-27 10:42:00
感觉当年坚持这东西的应该是前老板(默...)
作者: sharkpops (T-Rex)   2015-10-27 10:42:00
楼上的感觉没错...据说圣人跟杨太子也坚持
楼主: sam25743 (sam)   2015-10-27 10:46:00
此一时、彼一时,不合时宜的条款,需要重新检讨
作者: dalensona (大仁)   2015-10-27 10:46:00
中职毕竟规模太小 跟大联盟比没意义今天如果有8队应该可以讨论这个....
作者: YMSH205 (^^)   2015-10-27 10:47:00
转队费的计算基数考虑用签约金 这样其实也不错
作者: hongsoso (soso)   2015-10-27 10:47:00
我看法是,因为队数太少,如果遇到有钱有心挖大咖星的,容易造成四队失衡,因此才有这种特殊规定四楼说的没错
作者: jpecho (你拢省小条开大条)   2015-10-27 10:50:00
如果战力失衡,票房更惨,队数少势必会有一堆古怪条例票房惨后面球队就玩不下去,新的球队恐怕也没机会进来
作者: hornet01   2015-10-27 10:53:00
因为当时有某几队玩不起FA 所以只好把标准订高...
作者: hongsoso (soso)   2015-10-27 10:55:00
现在我也不认为每一队都玩的起,总之提升队伍数才有讨论意义
作者: mike7157   2015-10-27 10:56:00
其实今年也没有哪一队玩的起吧?一失衡再少一队就糟了
楼主: sam25743 (sam)   2015-10-27 10:57:00
楼上大大说的我也懂,但至少要加保护球员的条款,如类似合格报价的机制
作者: waijr (时差13HR)   2015-10-27 10:58:00
我们制度学日本 日本也有转队费和补偿球员.. 美国是补偿选秀...我认为台湾的选秀深度应该还没到补偿选秀这里以后如果改革FA 可能会降低年限 和补偿金.....
作者: hornet01   2015-10-27 11:00:00
就是一个赶鸭子上架的伪FA制度阿...
作者: rod007 (月‧优蓝)   2015-10-27 11:05:00
补偿金和年限是目前马上可以改进的部分
作者: hornet01   2015-10-27 11:05:00
FA还要考虑四队失衡的话 就会像现在这种状况了.
作者: rod007 (月‧优蓝)   2015-10-27 11:06:00
年限可以用第一次6年或者再加第二次4年
作者: excelsior (お持ち帰り~☆)   2015-10-27 11:35:00
当初没有这限制,恰恰跟周董搞不好都被挖走
作者: c0922949774 (lovetd)   2015-10-27 11:36:00
日韩都有转队费好嘛.........
作者: a7239343 (CraB)   2015-10-27 12:27:00
转队费可以有 只是台湾的门槛太高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5-10-27 12:41:00
1.5倍差不多 隔年原价 不然这就是假fa 市场交易根本不热络
作者: macassans (Rel4x)   2015-10-27 12:50:00
其他队好像也倾向废除转队费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5-10-27 12:56:00
现况要做的是,降低转队费和FA取得年限球员的流动才能带票房及话题性
作者: windowsme (不知道在累哪国的)   2015-10-27 13:04:00
或许是日职那个入札金的概念?
楼主: sam25743 (sam)   2015-10-27 14:06:00
赞同楼上想法,依照现在规定,FA根本没市场,也不会有第六队的产生(第五就还好)
作者: Sasakiwu (宗爷)   2015-10-27 17:03:00
我同意第一次FA给转队补偿金或球员 算是母队培养费但是第二次FA就不需要转队费 还有降低第一次FA的年限
作者: Koch (巧克力指挥部)   2015-10-27 17:40:00
这算神主牌条款吗…大牌挖不得只能原球队续约
作者: yuki476375 (toro)   2015-10-27 23:03:00
怕被国外挖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5-10-28 16:44:00
中职有中职的玩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