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底有几个有FA资格
有无可以填补兄弟投打
目前只知 林智胜 黄浩然
在看完以下内容 我终于知道
为何陈金锋 都在二军了
2009年年底在球员工会、球迷以及政府单位的关切下,中华职棒对于自由球员制度终于做
出了重大改变,自由球员年资从2003年开始计算,以登录一军125天为基准(1年),年资
满6年即可申请成为自由球员到国外发展,年资满9年者即可申请成为自由球员,与国内外
职棒球队接触。
而第二次申请自由球员的年资,则为第一次成为自由球员之后4年即可再次申请。
另规定成为自由球员前一年的薪资,不得高过前两年的150%,以避免球团借此刻意调高薪
水,以便隔年获取庞大且可能不合理之补偿金,也避免因补偿金过于不合理阻碍自由球员
市场的发展。
而自由球员的补偿也从原本的只有申请成为自由球员前一年3倍年薪的补偿金,变成以下
三种条件选择一种:
(1)获得符合年资规定之自由球员的球队A,需支付给母队所丧失之之球员最后一年薪水25
0%的补偿金。
(2)获得符合年资规定之自由球员的球队A,需支付给母队所丧失之之球员最后一年薪水15
0%的补偿金并且转让球队A最接近未来第一轮选秀权给母队。
(3)获得符合年资规定之自由球员的球队A,需支付给母队所丧失之之球员最后一年薪水15
0%的补偿金并且母队可从球队A选择一位非保护球员名单内的球员。
而每年自由球员的名单,联盟将于例行赛结束后三日内公布名单。选手于名单公布后7日
内须宣布行使,选手与新球团需在12/31前完成缔约。
如在12/31前完成缔约,球员减薪幅度最多只能为前一年30%。
但如果在前一个交涉时间(12/31)前未谈妥的自由球员,补偿条件将变为较为宽松,补偿
条件将变为以下三种,同样选择一种补偿条件做为补偿。
但出现最大改变为此自由球员薪资不再受最多减薪幅度为前一年30%的保护。
(1)获得符合年资规定之自由球员的球队A,需支付给母队所丧失之之球员最后一年薪水12
5%的补偿金。
(2)获得符合年资规定之自由球员的球队A,需支付给母队所丧失之之球员最后一年薪水75
%的补偿金并且母队可从球队A获得最接近未来选秀第一轮顺位权利。
(3)获得符合年资规定之自由球员的球队A,需支付给母队所丧失之之球员最后一年薪水75
%的补偿金并且母队可从球队A选择一位非保护球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