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明星赛的票选时间是05/22-06/22,
而且现场票选是一票抵六票,
可是这个月因雨补赛,
06/22后有三场补赛超出了票选时间,
其中编号104和114两场比赛本来就在明星赛票选日期内,
我是觉得应该要给球迷票选的机会,
不然不管对买票进场的球迷或球团都满不公平的。
昨天下午我有打电话去联盟询问,
联盟活动组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跟我说没人反应过这个问题,
而且球团也未曾针对这点提出意见,
当然私心上我们只少了一场比赛可以投,统一比较惨少两场(还是他们也没差?! XD),
不过这种状况我相信也不会是只有今年,
明年后年应该都会有(毕竟台湾5、6月是梅雨季),
而且哪队会遇到比较多延赛也是不一定,
站在公平的角度,
明星赛票选期间延赛的场次如果补赛时间不在票选日期内,
是不是该开但书额外纳入票选,也就是按照赛程编号来?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