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高手好,外行的我想计算台湾的平均每人的家庭可支配所得 (per capita disposable
income of households),所以上主计处网站查得 2017 年时全台家庭可支配所得为
10,446,680 百万台币:
https://www.dgbas.gov.tw/ct.asp?xItem=33338&ctNode=3099&mp=1
台湾人口约为 23.58 百万人,所以算出来的平均每人家庭可支配所得为
10,446,680 / 23.58 = 442,859 台币。
我不确定这样算是否正确,
所以查了 2017 年的农家与非农家平均每户及每人可支配所得:
https://win.dgbas.gov.tw/fies/a11.asp?year=106
结果农家的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为 27 万左右,非农家则是 33 万左右,跟我前面算的 44
万左右差很多。请问我是哪里弄错了呢?
想算这个是因为我想跟中国的这个资料比较:
http://tinyurl.com/y2zu2c4d
愿意帮助的话很感谢,资料太多,外行人如我实在查不清楚 冏
话说如果要比较各地一般人的富裕程度,用平均值似乎不是个好主意,用中位数是否比较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