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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发文向大家讨教一下
主计处已经改用 连锁法 计算物价指数
拿出尘封已久的经济学课本
CPI是用拉氏 以基期的生产数量为准 计算物价的变动
(By the way 固定基期物价 以生产数量为权数 也是拉氏指数吗
教科书是固定基期生产数量 可是我看过固定基期物价的解答 现在很混乱...)
GDP平减指数用毕氏 以当期的生产数量计算
可是偏偏就没有连锁法 主计处的网站或google都没有标准的连锁法的计算式
唯一有类似的说明是一个公职补教教师的部落格
算法是直接把两期的物价取平均数 这是对的吗?
按照主计处和网络上的说明 连锁法的指数可以相加
因为完全没有看过这种题目 无法想像跟验证
所以来这里请教大家 希望能厘清疑惑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