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台中EMT初、复训

楼主: EGG1225 (铁蛋.....)   2014-01-26 06:25:52
http://ppt.cc/DSDO
课程介绍
为训练医疗救护人员的急救知能,提升及 强化执行医疗救护技能本院期能透过教 育训练资源的投入与协助,提升本院灾害 救护及救灾工作能力,充实本院同仁、志 工及民众专业知能与实务技术,以强化灾 害防救能力,共同强化灾害防救能力。
报名资格
依卫生福利部发布之救护技术员管理办 法之规定:申请参加初级救护技术员训 练,应具备相当初级中等以上学校毕业或 具同等学力。
训练时数
依紧急医疗救护法第 24 条及救护技术员 管理办法规定,初级救护技术员应接受40 小时以上之训练,合格证书效期三
年,训练课程基准如课程表。
继续教育:依救护技术员管理办法第 7条规定,于证书效期 3 年内,完成训练课程基准科目达 24 小时以上,且其中 12 小时以上为模组二、四、六之科目,得展 延证书效期,一次以 3 年为限。未于规定 期限内完成继续教育课程达规定时数,证书失效。
报名费用
训练费用:初训:每人新台币 4500 元/ 梯次;/梯次;复训:每人新台币 1200 元 /日(一次报名三天者另有优惠),包括: 讲师及助教费。训练教材、器材、耗材、 证照及讲义费。午餐及茶水、杂支。 训练费用请邮政汇票(户名:李综合医疗 社团法人大甲李综合医院/注明参加 EMT1 训练费用)收据于开班时统一发 给。
报名日期
第一梯次即日起至 103 年 02月28日止。
开课日期
第一梯:103 年 3 月 15、16、22、23 日。
招生人数
限学员 40 名,人数超过时,由主办单位 裁量录取学员(报名人数若未达 20 人,则 不开班,敬请见谅)。
备注
训练费用于确定开班后,会由本院统一通 知缴费,请于收到通知 3 日内邮寄缴交; 收据于开班时统一发给。 报名完成后不克参加者,应于开训前 1 周告知,得退还 80%训练费用;开课后 中途退训或训练不合格者不予退费。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