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jelm (elm)》之铭言:
: 经过推文告知才知道官方有禁止合购...还好没踩线
: 回到原PO的问题
: 因为不知道Netflix是否同意这样的作法
: 所以直接问了即时通客服
:
:
: 虽然客服(Ai?)表示不属于他们正规的方式
: 但看起来也不会主动抓 或抓不到?
: 后来就一直跳针没有相关的资讯可以提供
: 以上 给板友参考
我感觉Netflix没有鼓励合购,但也没有明确禁止合购
https://help.netflix.com/legal/termsofuse
我看了它的《使用条款》,比较相关的有两条:
4.2. Netflix 服务及透过 Netflix 服务所观赏的任何内容仅供您个人使用,不可作为商
业用途,也不得分享予家庭成员以外的人士。在您的 Netflix 会员资格有效期间内,我们
授予您有限、非专属、不得转让的权利,以使用 Netflix 服务并观赏 Netflix 内容。除
上述事项外,我们不向您转让任何权利、所有权或利益。您同意不使用服务进行公开播放
。
5. 密码与帐户存取。建立 Netflix 帐户且付款方式已完成扣款的会员(“帐户所有人”
)可存取并控制 Netflix 帐户,以及用于存取我们服务的 Netflix 相容装置,且须对该
Netflix 帐户上所发生的任何活动负责。为保持对帐户的控制并防止任何人存取帐户(包
括帐户的观赏记录资讯),帐户所有人应对为取得服务所使用之 Netflix 相容装置,掌握
其控制权,不得将其帐户的密码或付款方式的详细资料泄漏给任何人。对于您向我们提供
的帐户相关资讯,您有责任更新并保持其准确性。我们可能会终止或暂停您的帐户,以便
保护您、Netflix 或合作伙伴免受身份盗窃或其他诈欺活动的损害。
看起来Netflix似乎有禁止(用户同意使用条款,相当于签过合约,所以应该是有法律效益
的。),但其实仔细分析,就会发现整个条款都"怪怪"的。
比如说4.2,它写“仅供您个人使用”,既然仅供个人使用,那不是连家人都不能分享?
家人又不是"我个人",但后面又写“不得分享予家庭成员以外的人士。”,虽然逻辑上
没有矛盾 (“仅供个人使用”、“不得分享家庭外人士”这两条约束可同时为真,也就是
结合起来 = 只能个人使用,家人、非家人都不能分享。),但总之整个语句都怪怪的。
然后“家庭成员”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甚至各种刑法、税务法里的"家庭成员",本来定
义都不太一样,然后"家庭成员"到底是指"家"还是"家属"还是"亲属"?
比如民法亲属篇说“亲属”就是“有血亲或姻亲关系。”
“家”定义是“称家者,谓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同居之亲属团体。”
(也就是一群人要组成"家",必须有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且要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
也就是,如果我只是脑中幻想一下、幻想了自己想搬出去住,也就是没有了"永久"共同生
活的"目标",那我的"家"就不是家,已经家破人亡了。)
而“家属”定义为“亲属 或 “虽非亲属,但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同居一家者””
(然后中华民国法律自相矛盾,它"家"的定义中说要“亲属”,但“家属”又说“可非亲
属,但同居"一家"者”,但“家”本身定义就说要是亲属了,也就是满足“非亲属、同居
一家”这种人并不存在,也就是民法“家属”本身就是个废物定义,它逻辑上=亲属。)
不论怎样,就是“家庭成员”这词本身完全不知道在写什么,跟女友同居算不算家庭成员?
多元成家算不算家庭?
如果同性恋可以组成“家庭成员”(现在台湾法律,同性恋是不能组成"家庭"的。),那
是不是任何人只要互相同意,都可以互相认定是"家庭成员"?也就是只要4个人"互相认定"
彼此是“家庭成员”,他们就可以合法共享Netflix帐号了?
如果“家庭成员”,定义是要同居,那搬出去住的小孩、妹妹等,就不可以跟爸爸共享帐
号了?
更夸张的是,如果朋友来我家玩,既然他不是家人,所以我不可以开Netflix给他看了?
第五条说不可以透露密码给其他人,所以不能跟老婆讲密码,但可以帮她登入Netflix,然
后让装置"自动记住密码"这样?(而且Netflix说不能"泄漏付款方式的详细资料"给"任何
人",所以如果老婆问自己用哪张卡付钱时,不可以告诉她。此外也不可以告诉Netflix客
服、老板。) 然后老婆如果用自己的手机登入Netflix,由于“帐户所有人应对为取得服
务所使用之相容装置,掌握其控制权。”,老婆必须把手机交给我控制,才可以登入?
总之就是没人知道Netflix实际条款到底在写什么,大概只有大量的人,因为共享帐号被
Netflix停权后采取集体诉讼,才有可能厘清条款上到底Netflix是什么意思。
(必须大量的人,不然金额太少法官不会受理。而且Netflix 8.5条有写“我们可能随时转
让或移转我们与您签订的协议,其中包括与我们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而且您同意就这类转
让或移转的相关事宜与我们合作。”,也就是Netflix可以随时不需理由,把你的会员资格
转走,所以他要停掉别人本身也就不需什么理由。(不过如果有消费纠纷,法官还是可能
不管这条、判罚Netflix。))
PS. 我没上过任何法律课,全部法律用语只是我自己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