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讨论] 关于绝命律师第三季第九集

楼主: chopper0424 (chopper0424)   2017-06-16 23:18:46
※ [本文转录自 chopper0424 信箱]
作者: autorad (逆转胜) 看板: EAseries
标题: Re: [讨论] 关于绝命律师第三季第九集
时间: Fri Jun 16 02:43:54 2017
※ 引述《Dodowade (督你老木)》之铭言:
: 和解跟没和解对于另外几个老太太不是没什么差吗?
: 那离间艾琳的目的是什么 我有点不懂 求解
说明一下美国的诉讼实务,就很容易明白了。
在台湾,律师只在胜诉时抽成,叫做“包揽诉讼”,是违法的。
但在美国这是可以接受的,律师接案可以不收任何报酬,只约定在胜诉时
收取赔偿金额的一定成数,一般来说是三成起跳,但不会超过五成,拿得
比当事人还多的话,即使美国人的道德界线也无法忍受。本案是集体诉讼
,一般公定标准是33%。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要让没钱的人也可以打得起昂贵的诉讼。律师如果拨拨
算盘觉得有利可图,会愿意投入人力、物力来换取胜诉或被告和解大赚一
笔的机会。
但律师前期投入的成本是很高的,律师本身的人力、聘请专家证人的费用、
裁判费等等,如果输了是血本无归的。因此律师要接这种案子,基本上要
评估有胜算,而且被告要是够肥的大公司。更重要的,这种案子随着时间
推进,就是不断的烧钱,因此被告的基本策略就用各种程序的技巧把诉讼
程序拉长,原告律师如果财力不够撑不下去,一下子就被玩死了。
Jimmy用计从垃圾桶找出绞碎文件成为关键证据,他是让这个案子成为一个
肥案的英雄。但他也需要找大事务所合作,不然根本没财力撑过前期的程
序,一个单体律师长期没收入,能饿多久?被告开一张10万镁的支票就能
打发了。即使是大所面对这种肥案也须要拉另一间大所来分摊风险,这就
是剧中看到的情节。
这一集情节交待,被告方提出的和解条件是1740万镁,所以剧中时间推进
几个月左右,本案已经升级到千余万的价值了。1740万,律师抽33%,而
Jimmy可以拿其中20%,换句话说就是全部金额的15分之1,也就是116万镁。
这对经济窘迫的Jimmy当然是天降甘霖。
现在回头来看几个问题,为什么继续跟被告撑,不论是撑到判决胜诉或是
被告开出更高的和解金额,对律师利益比对原告的利益大?
大家有提到的,原告都是老人活也没几年了,越早拿到钱越好,这是主要
原因之一。除此之外,还有两个因素:
1. 这是集体诉讼,仍然不断地在招揽有同样处境的老人,随着原告人数增
多,和解金额或是将来胜诉金额势必往上叠,律师那33%当然也就越长越大
;可是这对个别的原告来说却没意义,因为分母也变大了,而且如果分母
的增加和总金额的增加不成比例,有可能每个人分到的钱还变少了。
2. 即使原告人数没有成长,但赔偿金额未来可的增加(不论是和解或胜诉
),对原告和律师来说,意义可能还是不同。例如,就算撑个二年,赔偿
金额翻一倍好了,每个原告分到的钱可能从5万镁翻成10万镁,但律师事务
所会从600万翻成1200万,风险和诱因的比值是有高下之别的。
至于为什么把矛头指向Irene?因为她是class representative,集体诉讼
的概念就是其他的原告都是同类型的受害者,面对相同的被告,“加入”
class representative的诉讼。Irene对诉讼的走向有绝对的权力,她不和
解,其他加入集体诉讼的原告也没办法个别和被告和解。加上Jimmy的挑拨
后,大家对她的怨恨就可想而知了。
有人说Jimmy其实也是为了老人着想。我不这么认为。如果Jimmy现在不是
缺钱用,他百分之百不会选择这个时间点和解。理由很简单,这个案子的
律师报酬只会越长越多,不可限量。
有人说Howard是为了搞Jimmy故意不和解,那更是荒谬。这个案子牵涉到两
个大律师事务所几十个律师的投入,如果现在和解,只会拿到450万镁,以
事务所投入的人力来说,差不多比打平多一点而已,这绝对不是他们当初接
案时眼睛发亮的金额。
其实一切都是为了钱,正方反方都是为了钱。
但Howard这边并没有错,集体诉讼里面本来就会人多嘴杂,每个人利益取
向不同,意见都不一样。律师宁可争取更多原告加入,或谈判更高的赔偿
金,都有其可取的角度。
倒是Jimmy这边,容易操控、配合度高的Irene是他挑出来的,现在却反过
来挑唆原告间的不和。硬要说他是为了老人着想,恐怕失之牵强。
作者: Victory2 (Victory2)   2016-06-16 02:49:00
推!
作者: joey0602 (joey)   2016-06-16 02:58:00
超专业推!
作者: dream1285201 (Jon)   2016-06-16 03:03:00
作者: smgyg888 (smJJ)   2016-06-16 03:21:00
作者: jojo0611188 (小龙)   2016-06-16 03:26:00
Ok
作者: ishewood (木头)   2016-06-16 03:35:00
推 感谢解说
作者: ekimlcl (ekimlcl)   2016-06-16 05:16:00
感谢解说
作者: aini6323   2016-06-16 06:26:00
推专业解说
作者: orzisme (EM)   2016-06-16 06:39:00
推解说
作者: dustree (冷光有很明显的区别…)   2016-06-16 07:48:00
这时又觉得Chuck对jimmy的评语不是无的放矢 编剧很会操弄人心啊
作者: frozehead56 (冰你个头)   2016-06-16 08:25:00
动机说得很清楚
作者: rickysilence (CK)   2016-06-16 08:27:00
推专业解说, 也佩服编剧的深度
作者: balahaha (小妹哥)   2016-06-16 08:56:00
写很好
作者: LMessi (梅西)   2016-06-16 09:05:00
推 不过 台湾民事案可以收后酬喔 刑家事才不行
作者: yyy855029 (很跳的車)   2016-06-16 09:24:00
作者: p19940805 (@A@)   2016-06-16 09:33:00
学到知识了 推个
作者: chang0206 (Eric Chang)   2016-06-16 09:39:00
原来“包揽诉讼”在台湾是违法的喔?
作者: berserk   2016-06-16 09:53:00
查克评语要能合理的前提是没去弄吉米的律师牌 不然只是倒果为因
作者: loveyourself (苦工)   2016-06-16 10:01:00
专业推
作者: p19940805 (@A@)   2016-06-16 10:11:00
是说想请问Kim之后接的case,是因为跨区所以税收增加,想要想办法以比较低的价钱解决吗?
作者: nuclear (一碗打翻的阳春面)   2016-06-16 10:22:00
太专业了吧 推
作者: narutodante (海绵哥)   2016-06-16 10:40:00
专业
作者: swgun (杨 威利)   2016-06-16 10:53:00
其实这剧本低估老人智慧太多 台湾老人一定是有钱先和解不管其他人要不要参加然后回头跟律师杀价说反正我看你们也没做什么事应该可以算便宜一点吧
作者: b0504 (Fingye)   2016-06-16 10:57:00
推推
作者: fatyi (fatyi)   2016-06-16 11:02:00
专业推
作者: juncat (モノノフ)   2016-06-16 11:04:00
想问最关键的是是否真有法规规定吉米的身分不能直接出意见
作者: balahaha (小妹哥)   2016-06-16 11:17:00
本来就不行吧 身分这么尴尬又是受益人
作者: LeonardoPika (新竹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6-06-16 11:45:00
推 感谢解惑
作者: yeah91202 (NL-1331)   2016-06-16 11:53:00
作者: ricky0050   2016-06-16 12:33:00
谢谢 长知识了~
作者: transforman   2016-06-16 12:36:00
推个
作者: jt12099 (Alisa)   2016-06-16 12:40:00
推推!!!长知识了~~~
作者: arebear (大阿熊)   2016-06-16 12:57:00
专业!推
作者: cj98654d (searle)   2016-06-16 13:00:00
感谢解说 原本还想要相信jimmy最后的目的是好的QQ
作者: chris3381 (chris3381)   2016-06-16 13:12:00
?????到底是谁说他替老人着想 他根本也是为了自己前面再说的应该是和解对那些老人其实利大于弊
作者: homelife (SKY)   2016-06-16 13:37:00
我不懂你提的其中一点:即使原告没有增加,随着时间过去赔偿金额也会增加。 看这集的当下也是在想这是为什么?随着时间过去难道赔偿金没有机会持平 或是减少吗?光讲持平的状况,那么时间拉长代表律师事务所的成本也会提高,那对事务所就不是好事,所以对这点有疑问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运E)   2016-06-16 14:34:00
时间拉长到法院判决 或是媒体介入 都有可能拉高赔偿
作者: macrose (再次重逢的世界)   2016-06-16 14:49:00
Kim石油公司的案子是因为开采区跨到了新墨西哥,所以新墨西哥也想跟他收税,等于他要同时向两个洲交税,剥两次皮Kim想的解套方式是让石油公司改以破坏环境的理由去赔偿,税每年都要缴,赔偿则可以一次搞定,成本较低。
作者: NUBABA (NUBABA)   2016-06-16 14:56:00
推用心
作者: aoiaoi (苍井葵)   2016-06-16 14:58:00
问个无知问题 450万也是1亿多台币 诉讼真得要烧这么多钱??
作者: abcliou (ㄌㄑㄏ)   2016-06-16 16:23:00
我觉得要考量一点进去,Jimmy若真的100%自私为了那笔钱,他没有必要先去找Howard讨论和解的事,他可以直接去离间Irene他们,这样不是更直接更快速也更神不知鬼不觉?个人觉得这出剧跟BB一样,所有的事情没有100%的善与恶只是谁错比较多谁错比较少
作者: balahaha (小妹哥)   2016-06-16 16:26:00
跟bb一样不就是渐渐变坏吗...?
作者: ksng1092 (ron)   2016-06-16 16:27:00
我觉得应该是渐进式的,今天这个案件还有很多的"不得不"之后就可以看到没有压力完全有选择的时候还是走恶意方向的案子了吧
作者: Coma (Coma)   2016-06-16 16:31:00
Jimmy试过了,试着努力走正道、当好人,但坚持好几年的结果是发现最敬爱的哥哥从一开始就彻底鄙视自己;不但从人格面否定,更动用关系想断绝自己律师之路,一个人要扭曲只需要悲惨的一天,何况是这几年累积下来的新仇旧恨?
作者: masayo (苍穹炼狱剑N￾ )   2016-06-16 17:00:00
感谢解说其实这几集Jimmy黑得有点迅速,该说是五斗米能让好汉折腰呢,还是不得已反击让老哥身败名裂后,其实他也在心中跨过了一条重要的界线了...
作者: abcliou (ㄌㄑㄏ)   2016-06-16 17:30:00
不过说Jimmy是冲动型的好像也要看状况,譬如他被Chunk逼或是CHUNK再影印店里昏倒这种急迫情况下,他好像才容易失去理智。但在一个比较和缓的氛围中好像思虑并没有那么的冲动,毕竟他没钱已经是一小段时间的事情,而且也没有突发性的需要钱(譬如债主说限你三天把钱还来不然就要断手断脚这类的)。所以我觉得他是在一个有经过思考的状况下去找Howard。不过可能我忽略掉他其他在平静环境仍冲动做决定的事情了
作者: chenhankiang (noob)   2016-06-16 17:36:00
感谢专业解说
作者: willgo (Breaking Bad)   2016-06-16 18:07:00
大推,好专业,这样我就更懂这里面的细节啦,不然老实说,我有点看不懂这中间有什么关系,没办法很入戏
作者: balahaha (小妹哥)   2016-06-16 18:18:00
我理工的都大概能懂了 其实不会太难
作者: ljames (james rain)   2016-06-16 18:22:00
包揽诉讼好像要他人无意兴诉但被唆使后才打算告人才算
作者: Romeo5566 (罗密欧)   2016-06-16 19:06:00
ljames说的才是对的
作者: watermore (水多多)   2016-06-16 19:12:00
专业认真文推
作者: tonyscat (Wall玛律呀)   2016-06-16 19:17:00
作者: hand3bj   2016-06-16 20:06:00
专业推
作者: Lord7Can   2016-06-16 20:55:00
推专业
作者: stlinman   2016-06-16 21:03:00
感谢分享~推
作者: ronny1020 (ronny)   2016-06-16 22:12:00
可以问为何台湾违法吗?
作者: ljames (james rain)   2017-06-16 23:28:00
非法律人但有兴趣,只在胜诉抽成在台湾是合法,称风险代理,跟不当招揽诉讼概念似乎不同
作者: Lightman0808 (堕堕子)   2017-06-16 23:34:00
作者: autorad (逆轉勝)   2017-06-16 23:40:00
ljames,风险代理大体上是对岸用语,国内法律圈好像很少有人这么用。只有胜诉时抽成,最大的问题就是落入包揽诉讼的概念。司法实务上没能解释得很清楚,只说“招包承揽
作者: balahaha (小妹哥)   2017-06-16 23:42:00
推喔
作者: autorad (逆轉勝)   2017-06-16 23:44:00
”,败诉不收费,胜诉才收钱的模式,很难逃离包揽诉讼的的承揽概念,你可以再仔细看看那些文章的内容,应该都是在讲对岸的实务,台湾几乎看不到这种做法。台湾律师做这个太危险,真的胜诉时要跟原告拿三成,他只要反咬一口包揽诉讼,不但三成拿不到,还有刑事责任
作者: ljames (james rain)   2017-06-17 00:02:00
若是律师,承揽似乎必须要主动积极才符合,若是他人本身就有需求主动题出好像不算.不过这是题外话啦感谢讨论
作者: orzisme (EM)   2017-06-17 00:04:00
推好文
作者: ljames (james rain)   2017-06-17 00:05:00
你言下好像是在台湾合法但风险很大之意重点是在台湾只在胜诉抽成不叫包揽诉讼就是
作者: qqabalone (肥雪)   2017-06-17 00:26:00
我想在台湾不流行的原因是根本无利可图吧!缠讼多年之后都是轻判不然就无罪,承案的事务所根本亏死
作者: LeonardoPika (新竹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7-06-17 00:28:00
补推
作者: h520 (恩哈恩哈恩哈哈)   2017-06-17 01:00:00
推 不过如果33%的话和解金要多三倍才赚得回多一倍的成本咦 上面算错了 还是拖久一点告死那些不法公司好了XD
作者: joey0602 (joey)   2017-06-17 03:13:00
作者: fatyi (fatyi)   2017-06-17 08:37:00
作者: giwdul3883 (GI)   2017-06-17 09:28:00
作者: LeiaOrgana (飞)   2017-06-17 09:38:00
作者: clubee (柏拉)   2017-06-17 09:39:00
超专业推 Jimmy对人心的了解有时让人害怕
作者: winne790417 (牙)   2017-06-17 12:02:00
作者: tupacshkur (coalwood boy)   2017-06-17 12:41:00
专业!
作者: isomtwolf (爬墙谈何容易)   2017-06-17 13:00:00
推回来
作者: comp3 (comp3)   2017-06-17 13:21:00
专业推
作者: slw0308   2017-06-17 13:43:00
Awesome comment
作者: dupi (dupi)   2017-06-17 14:23:00
专业推!
作者: qoo2002s   2017-06-17 15:01:00
作者: swgun (杨 威利)   2017-06-17 15:18:00
autorad推文有点错误吧 台湾是结果担保禁止 跟约定后酬限定在刑事家事少年事件以外之案件 跟包揽诉讼概念不是一样的招包承揽诉讼罪只有非律师会构成 律师是只有不正方法挑唆时有违反律师伦理的问题胜诉时跟当事人要求委任时未约定后酬 违反民法71条无效但不影响双方委任契约效力 不构成刑法157才是字跑掉了 承包招揽诉讼罪好像林山田老师有不同见解就是
作者: autorad (逆轉勝)   2017-06-17 16:56:00
呃,我不认为自己见解错误。关于律师会不会构成刑法157条的包揽诉讼,请自行参照年代久远的司法解释院字1431号因为台湾法律的议题和板旨无关,我觉得到此打住就好了。
作者: scarofwind (Peter)   2017-06-17 17:19:00
一堆法律人好可怕 不要吉我
作者: pattda (無聊的人生)   2017-06-17 17:24:00
PTT本来就一堆三师四师五师(哪来这么多师?)XD
作者: ljames (james rain)   2017-06-17 18:54:00
蛮多国家认为NO WIN NO FEE=包揽诉讼,原PO不算错就是
作者: dser (dser)   2017-06-17 18:56:00
写得很清楚
作者: lichung1995 (OORer)   2017-06-18 03:00:00
推 学法律的果然逻辑清晰 搭配影集又让大家学了一课
作者: Alex1217 (艾力克斯)   2017-06-18 23: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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