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rydoze (dorydoze)》之铭言:
: 要我举例来形容Chuck,我觉得他比较像讼棍吧
: ~~~~~~~~以下有雷~~~~~
: Chuck一开始录音就知道这种非法取证根本不能当证物,但他还是做了
要申论一番的人,最起码还是要先看懂在演啥吧?
戏里Kim说得很清楚,新墨西哥州法律是“一造同意”,所以这个证据是合
法的,不是什么非法取证。用台湾的法律术语来说,就是有“证据适格”。
两边都很清楚这录音不是不能上法庭的证物,重点在于它能有多少证明力。
Kim 已经把防御方法摘要的很清楚了:
第一个抗辩是Jimmy看Chuck情况这么糟,因此为了安抚他而说的善意谎言
第二个是Jimmy对Chuck的在家监护关系,可以让善意谎言的说法更有说服力
第三个是用陪审团法院的证据取舍法则 rule304 主张录音带可能带来偏颇
心证或误导大于证据证明力等等,根本把录音带排除在证据清单之外
但这里并没有非法取证的主张
: 然后故意让工读生听到去跟Jimmy透漏风声>>>>>这就是所谓的引战
: 然后Jimmy咬饵了,做出私闯民宅,破坏私人物品的举动
: (Chuck为了要举证Jimmy的罪还安排了Howard跟私家侦探当证人)
其实Chuck行为最可议之处在这里,基于对他弟弟百分之百的了解,设了一
个引诱犯罪的局。而后来的认罪协商和debarment也都以这个被引诱的犯罪
为基础。因为观众是在全知的角度观看,所以知道Chuck不道德的动机,但
Jimmy最后破门而入直接对呛,却不是Chuck的预测 - 他本来的判断是Jimmy
会趁夜里潜入,把录音带偷走。
情感上会比较喜欢Jimmy,是理所当然的事,但不表示同理心不能用在反派
角色上。
如果你是Chuck,你要怎么做?
完全理解是Jimmy窜改文件,造成自己在金管会大出丑、失去重要客户,却
有苦说不出,被当做是妄想症或是推托责任的借口。明明自己是精明谨慎
的律师,几十年法律实务经验累积的声誉,却当着众人犯了新进律师也不会
出的错。
Jimmy不懂这个,他觉得Chuck不过出了个丑罢了,干嘛那么认真。
如果你是Chuck,法律是你最擅长的武器,你难道不讨回公道?Jimmy并不会
因此坐牢,终极结果就是丧失律师资格,刚好也是你觉得天公地道的结果,
这个过程中没有诬陷、伪证,Jimmy被指控的都是事实。而借由法律程序的
进行,也可以把被Jimmy窜改的事实披露,即使无法挽回客户,但在其他法
律同行前面也算洗刷污名。
我相信十个人在同样的立场,十个人会做同样的选择。
: 最后用这两项主要指控告Jimmy,但Chuck的目的不是要Jimmy接受法律制裁
: 而是要Jimmy不准继续当律师(讼棍的目的不是要讨公道,而是要$$$)
: 于是逼Jimmy认罪协商(从一堆罪刑来看Jimmy要为这些指控坐上几年的牢的样子)
: 最后利用Jimmy的认罪协商请求律师公会告Jimmy为不适任律师
: 如果这种讼棍的行为跟我说是守法的好人
: 我倒觉得比较像是知法玩法的混蛋啦XDD
: 刚好可以对应Chcuk宣称自己不是讨厌Jimmy而是更加重视法律
: 不觉得格外讽刺吗XDD
其实我自己也比较喜欢Jimmy,但我不认为一定要伴随着对Chuck的憎恨。
Chuck有他自己的信念,做大部分人认为是对的事情。对Jimmy的同情是因为
观众被放在一个不寻常的角度来看他们,我们看到他的善良和美好,但这其
实跟少年犯的祖母跟记者说我家孩子好乖好孝顺的,是一样的道理不是吗?
想想后来Saul Goodman跟帮派毒贩为伍,帮助他们洗钱、湮灭证据,这不是
说明了Chuck真的很了解他?
Saul有个大好机会能在Davis & Main这样的豪门事务所工作,耐著性子做下
来,以他的聪明才智将来爬到合伙人的位子应该不难想像。但他干不下去却
是自己造成的,跟Chuck无关。他会掺和到Mike,以致于将来和毒贩混在一
起,也跟Chuck无关。
我喜欢Jimmy是因为这个角色鲜明活泼,取巧作弊也能很有魅力。但没有必要
配合喜欢的角色去调整是非对错的观念,你可以喜欢一个人,但同时承认他
的行为是错的;也可以讨厌一个人,但承认他做的事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