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JTZZKWU 争议处理及板规修正

楼主: erebus7 (Music Is My Life)   2014-05-18 10:27:26
各位板友
很抱歉因为板规写得不够清楚,加上我的判决有问题
所以造成这场争议在上一个公告后还持续扩大
以下是 #1JTZZKWU 一文所引起争议的处理办法
争议:mtyc 在 #1JTZZKWU 一文中,修改 bleat 的推文
推 bleat:楼主 你未经我同意修改我的文章 请改回 STOCK 05/17 01:47
以下为处理方式:
a.不论 m 板友是否同意 b 板友所推的角色名称
m 板友都不应该直接修改 b 板友之推文
请 m 板友将原文章内 b 板友被修改之推文改回原本的推文内容
b.然而,由于板规II-F在修推文的部份叙述不清
不能对 m 板友之行为引用板规II-F 记警告一次
故将撤回 #1JTjSCg_ 一文对 m 板友之警告
c.为避免后续再有类似的争议,板规II-F将修正,修正内容:
原版:
禁止言辞挑衅/人身攻击/连续针对某特定对象回文推文或嘘文/
任意删板友推嘘文
修正版:
禁止言辞挑衅/人身攻击/连续针对某特定对象回文推文或嘘文/
未经原推文者同意任意删除或修改推嘘文
新增规定不溯及既往,并即时生效
注:
原板规仅提到不能删推嘘文,但没有说禁止修改推嘘文
这部份的叙述的确不够清楚,故作修正
如果板友们对您自己的文章内的推嘘文有意见
请编辑文章将您的想法写在该推嘘文附近
但请千万不要直接修改对方的推嘘文
以上为 #1JTZZKWU 一文争议之处理办法
如果任何板友对上述之处里方式有意见,请来信或在此篇公告推文
但请勿再回复此篇公告,谢谢
最后一点点补充
之前公告有提过
虽然板规不会规定影集角色或演员名称写错要被浸水桶
在我任内这条也不会放入板规内
但不论是不小心或因为好玩故意将影集角色名称写错
我觉得都应该适可而止
如果有板友们对写错的名称有意见
我会建议原po做修正或补充说明
但是!请板友们如果对此错误名称有意见
如果发文者不愿修改或补充说明
请勿因此而战起来,
发文者有发言的自由
但选择跳过文章则是阅读者的自由
作者: sanafifi (小白喝)   2014-05-18 10:32:00
推版主~~
作者: abckk (ヽ(゚□。)ノ)   2014-05-18 11:01:00
其实修改成stark前 还是有把部分推文"删掉"拉 (误)开个玩笑 别理我XDDDD
作者: coujan (巴特比)   2014-05-18 11:05:00
推板主,判决和锁文的处理都不错
作者: mysmalllamb (小羊)   2014-05-18 11:11:00
推板主!尤其板主最后两句真是金玉良言,放在所有版面都适用呀... 可惜许多站友总是沉在里面生气又爬不出来
作者: GilGalad (狂想は亡国の调べ)   2014-05-18 11:25:00
没想到昨天下午睡了之后火居然烧这么久这么大 ._.|||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4-05-18 11:45:00
作者: yumiuse (玻璃瓶)   2014-05-18 11:59: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farso (粉丝最好煮火锅)   2014-05-18 12:12:00
其实印象中不能迳行修改他人的推嘘文,是因为会牵涉到法律上的问题;这可能是很小的事,但法律不会因为事小就告不成,否则也不会有滥讼的问题了。 PTT的版规当然大不过法律,其实没特别标注并不是板主的责任,而是使用者本来就该保护自己。
作者: YK56 (皓呆)   2014-05-18 12:34:00
这种鼻屎大的事也能吵成这样 辛苦板主了 呵
作者: kobe1204 (kobe)   2014-05-18 13:16:00
老实说这可以判断是否应该用正确名称避免妨害正常讨论XD
作者: Gunish (修身养性)   2014-05-18 13:58:00
如果为了看不顺眼的言论合理化自己的行为板规订再多也没用而且说到底,板规也不是生活中唯一标准
作者: btmep (色相世界现狂痴)   2014-05-18 14:03:00
又有人开始脑补了 m板友有合理化自己行为吗?板主给他警告他就吃警告 要他改回来就改回来到底哪边合理化? 自我合理化的是61eat吧快转+只看露点就可以大战影集板 这边又不是讨论a片的地方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4-05-18 14:07:00
我那里只看露点 你有看我花80%的时间讨论背叛的时间点吗他那里没合理化他的行为 我在法律版有四张捷图我有特别把他的回复框起来 你可以去看一下他在回文中已经承认自己修改我的推文 也承认自己这样的行为不恰当 却还是坚持涂改我的语句改成他自己合意的句子我只能说 请庆幸今天是周日 不然我周一已经计画好去咨询了你可以当作我开玩笑或者说大话 欢迎下次其他版友再涂改我推文 我们可以看看到底是不是说大话
作者: mysmalllamb (小羊)   2014-05-18 14:13:00
b 版友我相信你不是说大话,但你的大才能花在这种小事情上,值得吗?
楼主: erebus7 (Music Is My Life)   2014-05-18 14:18:00
如果板友们对我的处理方式和板规修改没有意见,那就请不要在这篇继续讨论其他无关本篇公告的事情,
作者: btmep (色相世界现狂痴)   2014-05-18 14:20:00
他都承认自己的行为不恰当了 怎么算是合理化自己的行为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4-05-18 14:22:00
承认自己行为不恰当 但坚持不改回 因为他认为我挑衅
作者: OalexO (fight!)   2014-05-18 14:22:00
咨询? 某人还真以为能告的成吗 真是活在自己世界
作者: bleat (spiderman)   2014-05-18 14:23:00
请配合他后来回复在版上的另一篇文章一起看我要是认为一定告的成就好了
作者: GilGalad (狂想は亡国の调べ)   2014-05-18 14:26:00
我想说的版主这篇里都提了 还是有人有意见 法律也不是生活中唯一标准啊 呵呵 不过还是有人会干一些一般人不会干的事情啊 但这不代表你可以用法律没规定的条文去罚他好咩
作者: sixsix666 (Blind)   2014-05-18 15:01:00
被判时间点根本没问题,洗洗睡吧背叛
作者: NT300 (sent from my BMW)   2014-05-18 15:13:00
板主客观点,很多如对我人篸供给,你装繌不看,忍耐室友限
作者: angusco (no way)   2014-05-18 15:22:00
不洽当跟不合法是两件事啊,说实在的,一天到晚以兴讼相胁我倒是不知道这样的人究竟有多高明而且死缠烂打要板主加重当初判决的心态也不知为何
楼主: erebus7 (Music Is My Life)   2014-05-18 15:29:00
因为推文持续离题,所以决定这篇公告也锁文,对处理方式或板规修正有意见请来信给我,谢谢
作者: charoo (我不言你不语)   2014-05-18 15:31:00
版主 第五行误植"bteagle"应是"lord stock 6leat"
作者: fanisha (幸福微小但是可期)   2014-05-18 15:40:00
推板主~but 推文被修改成“对的人名“,所以要告!有没有这么不放过别人?就因为他立场跟自己不同……一个这么懂法律的人要花这么多时间做这些、争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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