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 如果台湾想要发展本土漫画市场

楼主: saltlake (SaltLake)   2025-02-02 18:52:55
※ 引述《plamc (普兰可)》之铭言:
: 我讲我自己好了,今天我当然可以私下跟朋友干谯当年不交稿的家伙们
: 但是公开场合,就算我自己场子譬如这边或是我fb页面,你绝对不会看到我讲他们
: 这不是我给他们留面子,而是我自己知道我找来他们,如果没有做好情报工作(其实有)
: 没有风险管理(其实有,只是当然有代价),那就是我工作失职,全世界都可以骂他们
: 就只有我没资格,除非我这辈子说我再也不干总编辑或类似任务(相当于企业执行长)
: 不然我骂他们的那一天,就是我要辞职的那一天
: 至于对方工作有没有失职,如果你要跟对方邀稿,来跟我私下打听,我可以说,
: 但是可能人家做不需要准时交稿的工作啊
历史上的个人自由主义者有不同于上的价值观
: 承认自己制片能力不足,这辈子都不要干制片,还在当就先辞职,那就可以骂
: 不然不管是人家撇清,还是对方粉丝来戳,都只能概括承受,一个字都不能吭
: 道理就是这么简单而已
同上。
史上自由主义者在契约法最有名的成就就是奠定所谓的:
契约神圣不可侵犯
白话说就是,利害关系人等自愿缔结的契约内容相当神圣,任何人不得干涉而
只能按照缔约当事人所为契约内容执行。
就本讨论串言,制片人找导演拍片或者编辑找书籍作者创作,显然彼此缔结
了神圣的契约。那么该交付成品的死线期日到达,约定交成品的乙方居然违约
,如此一来,委托的甲方当然可以谴责乙方并追究责任。
当然,倘若当初缔约时候,甲方居然同意乙方在契约里面加上“关我屁事”
条款,写明了逾期不交付成品也无关紧要,那当然照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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