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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源发起是这篇文章
反正现在中国房地产快死光一片了
要是有个快死的房产建设商带着团队一起穿越到宋朝
那么会是怎么样的局面呢??
( 这篇文章里面满多的古代八卦 )
以下是推金鱼入坑版( 只摘录唐朝部分 )
不过到隋唐时,倒是有人专门开发商铺,盖好之后,或租或卖,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也
可算是开发商。有个叫窦乂的人,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李开周说,窦乂这个人非常传奇,他生在陕西,很小的时候就死了爹娘,无依无靠,跟着
舅舅一块儿生活。他舅舅是个“公务员”,住在长安城。窦乂先通过卖鞋、卖树等生意赚
了一些钱,后来有了80万钱的身家,于是开始向房地产行业进军。当时长安西市有一个废
弃的化粪池,面积不小,有十几亩,闲置七八年了,一直没人买。窦乂把它买了下来,雇
人填平,在上面盖了20间店铺,租给波斯胡人做生意,平均每天都收上来几千钱的房租。
再后来,窦乂听说当朝太尉李晟喜欢打马球,于是斥资70万钱买下一块地,又花30万钱把
这块地建成一片马球场,送给了李晟。李晟很高兴,从此跟窦乂结成死党,有求必应。有
这种靠山保驾护航,窦乂发得更快了,不到40岁就成了长安首富,人称“窦半城”。
除了像窦乂这样的开发商,古代的开发商还有一些是“公务员”、“退休干部”等,甚至
官府自己就是开发商。
以唐朝为例。唐玄宗在位时,土地政策里有这么一条:“应给园宅地者,良口三口以下给
一亩,每三口加一亩,贱口五口给一亩,每五口加一亩,……诸买地者不得过本制。”意
思就是说,政府给老百姓划拨宅基地,划拨的宅基地大小取决于家庭等级和家庭人口,如
果是平民家庭,每三口人给一亩宅基;如果是贱民家庭,每五口人给一亩宅基。另外老百
姓也可以购买宅基,但是购买的面积有限,不能超过政府规定的指标。
政府规定的指标是多少呢?平民家庭买地,每三口人,最多只能买一亩宅基;如果是贱民
家庭买地,每五口人,才能买一亩宅基。
在唐朝,商人也属于贱民,再有钱的商人也是贱民,贱民老板去买地,即使是上百口人的
大家庭,最多也只能购买20亩地,用这20亩地搞开发,一两年就倒腾光了。而如果超标大
量买地会怎么样呢?
唐朝法律规定:“诸占田过限者,一亩笞十。”意思是买地超过指标的,得挨板子,每超
出1亩指标,挨10大板。
白居易28岁考中举人,29岁考中进士,32岁参加工作,干的是“校书郎”,就是在中央办
公厅负责校对红头文件的工作人员。级别呢,是正九品,相当于一个小县的县长,不过工
资却不低,每月16000钱。白居易在长安东郊常乐里租了4间茅屋,因为离上班的地方远,
又养了一匹马代步,此外还雇了两个保姆,这样每月的开销是7500钱,剩下8500钱存起来
。但是存了10年,他也没能在长安买下一套房子。
后来白居易觉得这样长期租房不是办法,就跑到陕西渭南县,也就是长安城的卫星城,买
下一处宅子,平时住在单位,逢假期和休息日就回渭南的家。有点和现在的大都市白领差
不多,在郊区买房不住,而在城里租房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