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2009花莲县观光纪念品创意赛(4/10截止)

楼主: rtyui (果园少女儿)   2009-03-28 01:07:30
国内少见高额奖金的创意设计大赛即将登场
由花莲县政府主办的2009花莲观光纪念品创意设计赛
总奖金高达144万台币
‘2009花莲县观光纪念品创意赛’为花莲县政府为推动花莲观光的高奖金比赛
总奖额高达144万元台币
得奖者除了各组冠军10万元、亚军5万、季军3万、佳作10名
附奖座(冠、亚、季军)、奖状外
花莲县政府更有计划性的将得奖设计与业者合作
让这些好作品真正进入量产
为台湾观光产业注入一道活水。
( 注:各组获奖奖金为一半奖金;一半为主办单位向得奖者购买等值创意作品 )  
  
‧ 主办单位:花莲县政府
‧ 承办单位:花莲县政府观光旅游处
‧ 参赛对象:凡对花莲县观光纪念品设计有兴趣之中、外人士。
‧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8年4月10日下午六时止(邮戳为凭)。
‧ 请使用双挂号方式寄送作品。
‧ 参赛作品恕不退件,纪念品经典类/组及纪念品典藏类/组除外。
‧ 询问专线:(02)2362-9798、0953177185(陈小姐)
‧ 收件方式:
作品邮寄:台北市师大路86巷2号3F
(注明:花莲县观光纪念品创意赛收件小组 收)
电子邮件:designhl@powerad.com.tw
线上报名:http://www.itoday.tw/designhl/
‧ 比赛类别:
1. 纪念品经典类/组:作品售价3,000元以上至10,000元者
2. 纪念品典藏类/组:作品售价300元以上至3,000元者
3. 纪念品木制类/组:作品售价300元(含)以下者
4. 纪念品玉石类/组:作品售价300元(含)以下者
5. 纪念品陶瓷类/组:作品售价300元(含)以下者
6. 纪念品布制品类/组:作品售价300元(含)以下者
7. 纪念品竹制品类/组:作品售价300元(含)以下者
8. 纪念品潜力类/组:作品售价300元(含)以下者
‧ 评审标准:
◆ 花莲观光代表性 25%
◆ 创意美观性 25%
◆ 实用性 10%
◆ 市场可行性 30%
◆ 环保10%
参赛时程:
程序 时间
1. 线上报名 即日起至98年4月10日17时前完成
2. 作品/书面图稿文件送件 98年04月10日18时前送达
3. 评选时间 98年04月17日
4. 决选稽核暨颁奖典礼 98年05月09日
‧ 报名所需要件
◆ 参赛者须由活动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毕印出
a.报名表含:作品设计图稿、作品照片(分辨率300dpi以上2张)、设计理念等资料
b.作品设计图稿应具体呈现商品彩色设计外观图及3D立体图等(如无设计图请以
照片代替),并标示实际比例及尺寸
◆ 参赛者须制作纪念品原型,已不超过A2大小为基准
◆ 烧录光盘(含报名表电子档案、清晰作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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