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讨论主观医生评估以及单独个案的医生否定
而是医院硬性规范的条件下
比如去外科挂号
说希望把四肢截肢、五官摘除
这样医院能照办吗?
假设挂号者心意已决,自付全额,能做到吗?
更甚者,在维生前提下可摘除的器官要求都摘除,最基本的比如盲肠和包皮
医院能依照挂号者的主观要求进行手术到什么程度呢?
国外有把自己整形成兽人的案例
整形外科可以满足做到很夸张的消费者要求
那台湾一般外科门诊有办法完全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吗?
之所以不用患者,是因为我是指没伤没病,只是主观意志想进行的外科手术
所以称之为消费者
台湾医院外科手术有相关规范吗?
另外
依照台湾外科手术能力
如果提出想全身整形成乙武洋匡,
或改造成Zion Clark,有办法做到吗?
恳请指教